Wednesday, June 01, 2005

整筆過撥款「過渡期補貼」

社署擬讓社福界兩點彈性理財

延長培訓撥款儲備餘額毋須上繳

【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長鄧國威明日將到立法會解釋對福利機構 停止發放「過渡期補貼」的安排,他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為增加機構的理財彈性,社署將考慮作兩點「鬆綁」﹕延長職員培訓「特別撥款」使用時限至5年﹔機構 亦毋須按原定計劃把3年後多於規定上限的儲備款項交還社署。鄧國威相信,兩點彈性理財措拖,將令機構順利過渡,不會引起社工裁員潮。

社工裁員潮可避免

鄧國威近日會見了百多間社福機構的管理層,有信心大部分機構會支持就停止過渡期補貼而發放的「特別一次過撥款」,但有多少機構會參加特別撥款下的兩個方案(方案一給機構支薪,方案二給機構培訓),他則表示未有數字。

鄧國威承認,有少數機構表示,方案一和二都未能解決財政困難,社署已要求它們提交資料作了解。他表示,2001年推出整筆撥款的條件,是要求機構盡力轉型,「很多機構說已盡力,我不是不信它,始終有時先小人後君子,我們是公家錢,你說我盡了力,要給我看數字」。

至於機構接納「一次過撥款」須聲明已解決財政問題,有機構擔心會成為脫離社署的「生死契」,鄧指並非事實,他日機構有其他財政問題,社署也會協助,簽聲明只 是表示機構已把「定影員工」的問題處理好。他亦希望機構會動用儲備支薪﹕「現在是下雨的時間,(機構)自己的傘要拿出來。」

為進一步協助機構,鄧表示,若機構決定接受領取相等於兩年過渡補貼作職員培訓的方案,機構不用急於兩年用完款項,社署亦可考慮支持長達5年的培訓計劃。

另外,原定3年後機構儲備若多於每年資助的25%須向社署上繳餘額,今後機構可保留餘額作長遠用途。

指過渡補貼不是永遠

對於前線社工擔心有減薪裁員潮,鄧國威說,特別一次過撥款已容許機構有兩年的適應期,相信短時間不會發生裁員潮﹔即使機構要減薪裁員,亦要顧及合約精神。他強調社署不是「卸責」,「過渡補貼是過渡,不是永遠,有限期是正確的做法」。

2001 年,社署改變對福利機構的資助模式,給機構理財彈性,推出相等於員工薪金中位數的整筆過撥款,2000年或以前入職的社工是謂「定影員工」,每年增薪點由 社署以「過渡補貼」資助。過渡補貼將於2006年停止發放,取而代之是「特別一次過撥款」,供機構作理財或職員培訓用途。現有1.6萬名「定影員工」。

明報記者


社署籲社聯訂良好管理指引

社聯﹕履行員工合約政府有責

【明報專訊】自「整筆過撥款」推出後,社會福利界勞資關係異常緊張。社會福利署長鄧國威表示,希望社福機構管理層與員工可以加強溝通,增加雙方互信,他亦希望業界、尤其是社聯可以制訂良好的人事管理指引,以協助社福界勞資雙方妥善處理各樣糾紛。

鄧國威強調,構思中的指引與勞工處的「裁員減薪」指引不同,社福界的指引「層次更高」,不只是一些「技術性」指引,希望可以站在社福界角度教導雙方如何處理員工問題。

社聯發言人表示,署方早前曾在非正式的場合上,向社聯提及制訂良好管理守則的概念,社聯認為這並非適當時機討論這個問題,故沒有就此建議作回應,而且從沒有在正式會議中作出討論。社聯亦認為政府有責任讓機構能履行對員工的合約,確保僱傭關係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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