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過渡撥款涉10億
申請須呈極詳盡報告
【明報專訊】政府估計,當局若向被停止發放「整筆撥款」過渡期補貼的社福機構,提供一次過特別撥款措施,將涉及10.67億元的財政開支。當局要求申請特別撥款的社福機構,提供機構詳細財政、人力及薪酬開支資料等,作審核特別撥款的要求。
立會周四討論建議
社署決定在下年度停止向社福機構發放過渡期補貼,讓機構維持對「定影員工」(即以制度推行當天為界線,在之前入職的員工薪津受保障)的薪酬福利,惹起社福界 強烈不滿,但政府最近建議向部分有需要的機構,發放一次過的特別撥款,讓這些非政府機構管理層有更充裕的時間作調整。有關建議將於本周四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在社署向立法會提交最新的文件中,進一步闡述政府提供予社福機構自願申請一次過特別撥款的詳情。
須詳列財政薪酬行政資料
按社署的建議,在主要供財政狀未如理想機構申請的方案,當局會要求申請機構向社署提供相當詳細的資料,包括有關機構改行整筆撥款制度後,重組架構和重整服 務的措施、每年能節省的營運開支、機構有否開拓新服務、舊員工的流失情、員工薪酬水平、累積的整筆撥款儲備,並要解釋有關機構在過渡期補貼於06/07 年度起停止發放後,無法以整筆撥款模式運作的財務分析報告,以及日後令財政達收支平衡的財政計劃。
至於那些有能力應付停止發放「過渡期補貼」的機構,亦可申請特別一次過撥款,以推行一些令員工直接受惠的措施,如派發花紅或受訓等。不過,申請這個計劃撥款的機構,在申請時須提交一份由機構管理委員會簽署的聲明,表明在06年3月底為期5年的過渡補貼期屆滿後,申請機構「毋須社署提供任何額外的財政支援」,以填補機構舊員工薪金開支方面的赤字。
政府指出,機構可在今年9月底前提出撥款申請,當局會在今年底前通知有關機構的申請結果。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