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唇童被歧視學校最嚴重
三成曾遭排斥教師阻參與唱歌朗誦
【明報專訊】兔唇裂顎協會一項調查發現,三成患先天性疾病「兔唇裂顎」的孩子曾遭排斥和歧視,並發現校園原來是「最歧視場所」,歧視者更包括教師和校長,包括 勸喻病童退出唱歌、朗誦、吹奏樂器等要用嘴部的課外活動。亦有同學向病童吐口水、拳打腳踢、取笑他們醜樣等,平機會指這些行為有可能已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同學教師成「最歧視人物」
兔唇裂顎協會表示,會向教統局及教協反映歧視問題,並促請加強教師職前培訓。協會本月訪問了203名唇裂顎孩子或其家長,發現曾遭受排斥和歧視的受訪者有 62人(31%),但協會主席朱阮淑儀指出,令人意外的是,「最歧視性場所」是學校(85%),其次是課外活動地點(56%)、交通公具(40%)、街上 (29%)﹔而「最歧視人物」依次為同學、朋輩、路人、教師及校長。
家長指「名校」歧視尤其嚴重
朱太認為「名校」歧視問 題尤其嚴重,估計是報讀人數多,學校除選擇學生成績,亦選外觀。另外,有教師勸喻病童不要參加用嘴的課外活動,如朗誦、唱歌、吹奏樂器等,但朱太反駁指出,病童口部不對稱雖會導致咬字不清晰,但其實也可以吹奏樂器和唱歌。另外,亦有些學生會孤立或打罵病童,針對病童的嘴取笑他們醜陋,改花名等。朱太指出,不少家長不敢向學校投訴,擔心孩子更被歧視。
平機會﹕或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若基於別人的殘疾而不容讓他參加活動,可能已觸犯殘疾歧視條例。發言人稱,教育應用合理遷就和輔助方式讓學生參加活動,不是拒絕他們參加﹔至於嘲笑或暴力對待童則可能是「殘疾騷擾」。平機會鼓勵家長作出投訴,但需調查才可肯定是否犯法。
教協主席張文光指出,學校有責任對兔唇裂顎小朋友多點鼓勵,確保他們不受歧視,並要教導學生接納他們。他指出,若教師不自覺做了歧視行為,希望他們不要再犯。教統局表示,已把殘疾條例發放給學校,並與平機會舉行研討會,讓教師認識有關法例。
兔唇裂顎是常見先天缺陷,原因未明,但部分估計與遺傳有關,每6至7百名新生嬰兒便有一名患者,但可以藉手術改善外觀。以統計處推算,14歲以下的兒童有111萬,估計全港病童有約17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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