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被拒登記文化界選民
被指團體太新 之前演出太遠
【明報專訊】繼粵劇泰斗阮兆輝和次文化堂社長彭志銘被拒登記為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組別選民後,近日再添新個案。音樂人許少榮2005年和今年分別獲康文署和藝發局資助舉行音樂會,但較早一次被指距今太遠,剛過去一次又被質疑團體太新,申請被拒;動畫家麗明過去曾以個人身分3次獲藝發局資助,但亦因政府不容許文化界有「個人票」選民,最終不獲選民資格。
許少榮今年曾以香港陶笛文化協會名義接受藝發局場地資助,於7月舉行陶笛音樂會,5月選民登記快將截止時,他響應朋友號召登記做選民,但選舉事務處回覆稱協會去年9月才成立,「運作時間太短」,拒絕其申請。
得獎動畫家同被拒登記
許其後想到2005年前曾以「友舞聲氣」的團體名義接受康文署資助,於牛池灣文娛中心劇院舉行音樂會,今次處方指他的資助距離選民登記日期太遠,續拒其申請。
動畫家麗明過去最少3次接受藝發局資助,2006年更藉藝發局資助,以《泥人生》榮獲日本動畫短片大賽優異獎。但由於其資助以個人身分申請,而文化界不接受「個人票」登記,因此她亦不能取得資格投票。
「創意香港」資助不獲承認
最令黃麗明氣憤的,是其所屬的香港動畫製作人協會,剛於今年3月接受「創意香港」項目資助,舉辦「香港動畫60年」展覽,惟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創意香港」疑因太新,現行條例未及更新納入它,令黃的團體未合資格成為文化界選民。
工廈藝術家關注組召集人周俊輝質疑,不少藝術家是獨立創作,「你能想像十幾個人一起畫畫嗎」,「就如白雙全,他是代表香港到威尼斯雙年展的,一個代表香港的藝術家,這是官方承認的,為何都不能登記?」周指藝發局既然能制訂文化界名冊,選舉事務處也可採納,用作分辨個人身分的文化人,長遠則應取消功能組別,達至一人一票。
選舉事務處早前表示,根據條例,主要目標是促進藝術的法定團體及註冊團體,且曾獲藝發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康文署或民政事務局在緊接該團體申請的日期之前6年內批予資助金、贊助金或演出費用,該團體便合乎資格登記為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界別的選民及文化小組的投票人。
明報記者 陳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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