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3, 2012
憤怒荷馬:我討厭做善事
憤怒荷馬:我討厭做善事(一)
我冒着跟老友反目的風險,在今期寫一個思索良久卻遲遲未有下筆的題目,就是攻擊黃元山的最愛:公益慈善服務。認識我的人也會知道,我很討厭做善事。在我詳細解釋原因前,讓我先說幾個捐贈的故事。
捐贈奶粉好困難
去年3月,日本地震爆發海嘯,引致核電廠輻射危機,再加上內地的奶粉水貨客競爭,香港的奶粉經常被搶購一空。當時我女兒剛剛轉食奶粉,所以家中買了幾款不同牌子的奶粉讓她選擇,而同一牌子往往多買幾罐,免受缺貨之累。當女兒最後選定某個品牌時,家裏還存放了十多罐全新未開封的奶粉。當初購買時,滿以為多出的可捐贈慈善機構,誰知向義工前輩請教時,她所屬一家幫助母親的志願機構,原來並不接受任何食物捐贈。我心想奶粉當白白浪費了,幸好得到一位熟悉不同慈善機構的朋友A幫忙,經她穿針引綫,終於找到了一個有需要的家庭,還聽了一個令人心酸的故事。那個家庭負擔不起奶粉錢,只能餵嬰兒食稀粥水,以致寶寶嚴重營養不良。奶粉給了這家庭,感覺非常良好,但心裏暗忖,為甚麼捐贈奶粉如此困難?
重慶大廈有古惑?
公司有數人離職,幾台電腦給投閒置散。電腦「腦齡」已經4、5年,但應付上網和普通文書工作仍然勝任有餘。我送了兩部給家中傭人,她的反應猶如我是再生父母,感激流涕。朋友A提議我將電腦送予她認識居住在重慶大廈的政治難民,不過我疑心重,質疑他們覬覦的是賣掉電腦所得的金錢,所以沒有送出。我只想把電腦捐贈給真正需要的人,最後終捐予一家專門回收舊電腦的慈善機構。為此我還花了很多時間,更換損壞了的零件及尋回隨機的驅動程式和軟件,希望省卻回收機構修理電腦的不便。但當義工按鐘上來公司,開始打包那幾台電腦和零件時,我的感覺是這跟回收垃圾無異。我看着捐出的電腦受到前所未有的粗暴處理,例如義工把LCD Monitor狠狠壓着鍵盤,再把電腦主機壓住LCD Monitor猶如三文治時,我後悔不已。
平賣玩具被洗板
朋友的女兒開始長大,她想把玩厭了的嬰兒玩具捐出。不過,她所聯絡的慈善機構不知何故不收這些寶寶玩具,最後她在互聯網上的拍賣場,以極低價錢將它們出售,而買家很快便出現。買家來自低收入家庭,得知價錢後喜出望外,因為能為家中寶寶添置本來負擔不起的昂貴玩具。朋友收了錢,看着買家心滿意足的離開,她感覺甚為快樂,真正覺得自己在行善。可惜是,朋友在買賣場的留言板受到惡意攻擊,相信是有人不忿為何願付更高價錢,最後卻被價低者捷足先登。
說這三個故事的目的是甚麼?不知讀者有否和我一樣,從這些事例中隱約看出所謂慈善背後的奢侈和浪費。想真正做一樁善事,原來要克服很多經濟學上的問題,例如Information Asymmetry(資訊不對稱)、Agency Problem(代理問題)等。在此先賣關子,留待下期再討論,和黃元山唱一次對台戲。
iMoney 2012年4月21日
憤怒荷馬:我討厭做善事(二)
今期鵲巢鳩佔,借黃元山檔期繼續質疑他的喜好。首先,我想提出一個免責聲明。以下我將以經濟學角度出發去剖析慈善工作,但心水清讀者大概會指出行善和經齊學本來就格格不入,將兩者混為一談是狗屁不通。兩者的根本差異是:行善者處處為他人設想,捨己為人;而經濟學最常用的假設卻是每人都是Utility Maximizer,意即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那我如何合理化這個討論的據點,就要借用物理學去跟讀者交代交代。
我們中學時所學習的Newtonian Physics理論上是「不正確」的,所以才會有Quantum Mechanics和Relativity等新理論出現,用以解釋Newtonian Physics解釋不到的物理現象。不過,「不正確」並不代表無用,因為就我們日常生活所遇到的事情諸如築天橋和造火箭等,「錯」的牛頓理論已足夠為其中所出現的物理問題提供答案。我想說明的是,經濟學的假設和慈善行為兩者在概念上雖然背道而馳,但不代表不能相提並論。就如我從前的文章提及,經濟學說穿了是Common sense,而Common sense可解釋很多現象,而今期我集中論及的,是做善事時所出現的一個經濟學問題:中介人。
把剩餘和貧乏連起來
次我必須承認的是,我討厭善事這個Concept,故此從沒有深究慈善機構如何運作,有可能對他們存有誤解。若有出錯,敬請見諒。另外,我的生活圈子很少有機會跟基層接觸,他們生活的拮据,我只憑觀察和聯想。不過,除非他們的實際生活比我想像中更好,否則我和基層即使若即若離,也應該不會影響我以下的推斷。
要進入正題了。每次駕車途經西環,都看見彎了背,瘦骨嶙峋的老人家吃力地推着手推車,車上堆放的是一塊一塊有待變賣的舊紙皮。當下我會暗忖,費那麼多氣力,僅換來幾塊錢的回報,值得嗎?繼而再想,於招呼曾特首的私人遊艇內所浪費了的食物,肯定遠超這些老人家變賣紙皮的回報吧。故此我深信,在香港某處正有很多有價值的「垃圾」被浪費掉,與此同時,卻有很多人希望有幸得此「垃圾」並會珍而重之。關鍵是,怎樣才可以將這兩點串連起來?若然成功,這將會是一個富有效率,真正減少浪費的美事。
不過,串連是有難度的。有幾難從求職市場中便能管窺一二。僱主願意付出高薪厚祿,但聘不到合適的僱員。而求職者可能光有一身技能,卻與伯樂無緣。然而,雙方只要願意付出代價,問題或可迎刃而解。僱主登報招聘,或僱用獵頭公司;求職者則須漁翁撒網,不放過任何機會。總言之,雙方都需要付出努力令串連難度降低。
慈事中介人應否收費?
串連捐贈者和受惠者,難度更大。站在受益人角度看,正正由於他們連小小代價也付不上,才需要社會的幫忙。即使他們有心減低串連成本,始終也是有心無力。至於捐贈者,打個比喻,香港地鮑參翅肚的夜宴比比皆是,席上客寧願將普通人的月薪經消化變屎,或者變成足以害死自己的膽固醇,也不會考慮饋贈社會。情理上,捐贈者應該幫忙降低串連的難度。實際上,很多人都是一毛不拔,要求他們付出更多簡直是天方夜譚。即是,就算有簇新的舊衣服、舊電器,也隨時因為捐獻須付額外代價,而令它們變成真垃圾。
因此,一個熟知供者和求者的中介人似乎是功不可沒,有如地產交易有賴經紀之力,求職市場需要獵頭公司等。可是,事情尷尬之處在於經紀因為提供了方便和資訊,所以順理成章收取中介人費用,但作為成全慈善美事的中介人,又應否收取中介費用?做善事的底綫究竟設定在哪?兩星期後討論再續。
iMoney 2012年4月28日
憤怒荷馬:我討厭做善事(三)
上次指出一個理想的慈善機構,應如資訊的中介人,串聯捐贈者和受惠者,今期續前文繼續探討慈善中介人的角色。套用這比喻後,爭議性最強的莫過於作為慈善事業的中介人,他應否如其他經紀行業般,收取中介費用,所以我決定避開這難題。我姑且假設慈善機構收取中介費用是理直氣壯,而集中討論他們有否做好中介人這份工(即使我由始至終堅持慈善事業收取手續費,有如「從乞兒兜搶飯食」,邏輯上令我不能明白這中介人還有甚麼「慈善」可言)。
所有中介人行為無異
保持資訊優勢是中介人的生存空間(Informational Advantage)。舉例地產經紀所以能賺取買賣樓宇的佣金,是因為他們同時掌握了買家興趣和樓盤這兩項重要資訊。若要交易成功,經紀一方面要說服買家樓盤如何抵買,另一方面則慫恿賣家,指市價已處於高峰。一言以蔽之,買賣雙方對市場愈不了解,地產經紀能榨取的中介費便愈可觀。經紀若以個人利益為主導,保持資訊優勢是必然。
至於「慈善中介人」如何運作,理論上當然跟地產經紀的意圖相反。「慈善中介人」的目的不是賺取最多收入,而是幫助更多弱勢社群,所以他們毋須着力誓保資訊優勢,反而會不斷加強捐贈者和受惠者之間溝通。惟事實是否如是?首先,我不覺得直接將物資捐贈受惠者是容易的事(當然,我不排除這是我個人問題);其次,若然有一天你想為弱勢社群籌款,遂前往各大慈善機構查詢其「拍心口」名單,即是他們需要籌款時會找那一個商業機構那一個聯絡人,你猜他們會否樂意和你分享究竟哪些機構的心口才「好拍」?我不想將答案明言,但我覺得「慈善中介人」最終也是和利己中介人的行為無異。
No upside No downside
既然慈善機構會收取費用,又要保持資訊優勢,其實已經和一盤生意差不多。那麼,這門中介人的生意管理得如何?中介人的薪酬制度一向是佣金制,目的當然是鼓勵經紀們多勞多得。每完成一項交易,經紀才能收取中介費,如此經紀才會盡心力看待每宗交易。而這個簡單的Revenue Model,已成就了不同類型的中介人生意,例如地產經紀、獵頭人和eBay等。
至於慈善機構的運作,是首先扣除經常性開支,剩下的才作為慈善用途,意思是既無Upside,又無Downside。無Upside是指「慈善交易」若超額完成,慈善機構並沒有額外花紅;無Downside是指善款收入優先用來支付營運開支,籌款額下跌機構也不會「蝕入肉」,情況有如中原地產可將交易款項用來發工資,那麼即使這個月經紀「搵唔夠數」,也有人工袋袋平安。如此安排,中介人根本沒有動機可言,既不會爭取更多交易,也不會苦思良方縮減經營成本。
最後,我們可以比較一下中介費用。地產經紀大概是2%,獵頭人不過一成。至於慈善機構,一元捐贈能剩下八毫已屬經營有道,但言下之意是中介費仍佔了最少兩成,兼且是從弱勢社群中榨取。吸血能力之高,可真連iBanker也要甘拜下風。(再續)
iMoney 2012年5月19日
(待續)
黃元山覆憤怒荷馬:我討厭浪費
May 7, 2012
老友憤怒荷馬寫了兩篇關於「我討厭做善事」的文章,說道:「是攻擊黃元山的最愛:公益慈善服務。認識我的人也會知道,我很討厭做善事。」
說真的,認識了憤怒荷馬這麼多年,和而不同的時候很多,這也正是跟他談話有趣的地方,可以從不同的方位互相衝擊。讀過這兩篇文章後,他似乎是說他「討厭做善事」,是因為「所謂慈善背後的奢侈和浪費」。但我卻認為,「討厭奢侈和浪費」和「討厭做善事」是兩回事。
行善符合經濟效益
我完全同意憤怒荷馬所舉的三個例子,揭示了現今慈善機制底下,有不少效率低的地方,令社會資源出現錯配,就算捐獻者有心,也未必能富效率的以及按優先次序分配給最有需要的人手上,造成浪費。我也同意憤怒荷馬的建議,就是「串連捐贈者和受惠者」的中介人。之後會再探討這「中介人」的收費和慈善是否存在衝突。不過,我且先表態,個人而言完全不覺得這兩者有任何衝突。
事實上,我不同意「行善和經濟學格格不入」,相反,我認為行善必須符合經濟效益。微軟創辦人蓋茨(Bill Gates)的看法是:「If we can find approaches that meet the needs of the poor in ways that generate profits for business and votes for politicians, we will have found a sustainable way to reduce inequity in the world。」我相信,Bill Gates現在每天的挑戰,就是找一個最有效率、最少浪費和最可持續的行善方法。
看到慈善機制的低效率和資源錯配問題,我們憤怒過後可以有兩個選擇:放棄或參與改變現有的缺失。就算不參與改變,我認為也不應該放棄行善,因為在憤怒荷馬第一個故事中,正是靠他和朋友A的幫助,那個「因(家庭)負擔不起奶粉錢」的寶寶,可以不用只吃稀粥水以致嚴重營養不良。正正是他和朋友A的堅持而減低了慈善市場的交易費用,把物資運到有需要的人手中。這是對我們所有人的鼓勵和榜樣。
所以,我們可以「討厭奢侈和浪費」,卻非討厭善事本身,除非所有善事皆是浪費;但從憤怒荷馬捐奶粉的故事可見,並非所有善事都是浪費的。
面對「不善」盡力改善
最後,我也不同意憤怒荷馬所言,經濟學的假設Utility Maximization等於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因為只要個人的Utility function中一小部分是其他人的Well-beings,便已經解釋了行善的本質。決定把甚麼東西放進自己的Utility function中,每個人或許不同,卻可以有自由選擇。
而我也不同意他所言「行善者處處為他人設想,捨己為人」。關鍵是「處處」兩個字。
我曾在《好人好事Vs壞人好事》一文中指出:「等到你的動機百分百的純正(才去做慈善),只有兩個可能:一是你也變成偽君子,連自己也騙了,成功的把自己弱點對自己也隱藏了起來;或是你永遠也不會做慈善。」不是「善」而去「行善」,就是要有勇氣面對自己的「不善」;「善」並非只屬一個唯心概念,而是一個行動:像王陽明所說的「知行合一」,期望在「不善」的自己和現實生活中把「善」盡量實踐出來。
經濟學和行善並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愈有效率、愈少浪費,「善」的力量也愈大。而且,「利他」可以存在於經濟解釋中,而「自私」也不能阻礙行善的表達。
覆憤怒荷馬及黃元山:我喜歡浪費
讀者Tim (source)
本來在網上看見憤怒荷馬談及慈善浪費的文章已經有一點衝動要回應,見也引起黃元山加入討論。作為讀者碰巧同時閱讀到你們的文章,看到你們的看法,心中按捺不住也有點看法想分享一下。先不得不說說我非常認同 “「討厭奢侈和浪費」和「討厭做善事」是兩回事。」” 這句話。但是憤怒荷馬想說的是善事暗示了奢侈和浪費,所以善事即使包含了我們喜歡的善,最終也因奢侈和浪費變成一件「惡事」。
什麼事都有效率,怎管善事惡事
問善事有沒有效率,答案一定是「有」(經濟學假設個人行為利益極大化,只要某人做了某事,某事對那個人而言必然有效率。)。說「沒有」的是因為忽略了局限條件。是什麼?交易費用,一矢中的,主要是訊息費用。憤怒荷馬說的三個例子,三個都是關於訊息費用的問題,找朋友幫忙尋找奶粉家庭,舊電腦回收機構尋找電腦用家,互聯網拍賣場尋找玩具小孩都是尋求訊息的方法,都是訊息成本。
為什麼明知有成本都要做善事?
做善事光給成本當然沒有人會做,善者得到的儘管是因為彌補做了壞事心靈安慰也好,滿足高尚情懆的心理也好,當然也可以是最值得鼓勵的那種推己及人的仁愛,必定是某些精神上的價值獲得。行善者認為所得的多於成本,就是經濟學的硬道理。慈善機制的出現就是有節省交易費用的作用,是「以較低成本的做法取代較高成本的做法」。它們是施者與受者的中間人,免卻我們尋找對方的時間精神。對於他們應否收費,最簡短的答案是,不要把別人看作也有義務幫助你行善。他們提高效率是滿足行善市場的經濟行為。我認同他們有提高效率的空間,但沒有了它們,我想就不會有憤怒荷馬那個奶粉及電腦例子,是因為連浪費的機會也沒有,會是更大的浪費。
真假君子
把行善者基於滿足自己心理事的動機說成自私,把行善者說成偽君子,是誣蔑。不排除幫助別人可以是因為可恥的動機,但是也不可排除行善者捨己助人的仁愛也是存在的。說行善者都是經濟學中的自利,以個人(精神)利益去做善事沒有問題。把他們說成是我們平時所理解自私自利的「自私」,實在不對,因為他們即使為自己(精神)利益出發,但始終包括了「為他人設想」的元素。而且那種利益應是自發的,而不是受者回報的。
仁者王天下
善事是自己主觀願望與他人主觀願望的切合,只要施者把「幫助他人」的精神價值看高一點,蓋過行善的交易成本,使我們做善事有所益,受者主觀願望的物質價值就有機會實現(也帶精神價值),沒有前者則沒有後者。前者實現了後者,是社會價值提高。我們應該鼓勵善事,增強人們對善事的Utility,以最低的交易費用行善,讓人們對自己做的每件善事都有淨益,自然會多作善事。社會受者愈多,實現的價值愈多。
現在我寫你們一篇文章,付出了時間,不收稿費,善事一椿。但給了你們抒發了自己的理念,怡然自得。有沒有浪費?半點也沒有。我們應該為身邊的人多做善事,社會的價值將更上一層樓。
為何我討厭做善事?(完)
撰文:憤怒荷馬
【iMoney智富雜誌—荷馬學人集】原本打算寫十數篇攻擊慈善行為的文章,不過算算指頭,寫十篇文章需時多過半年。即使我不喜歡做善事,也不至十冤九仇,需要花半年時間為之抓狂。再者身為一介宅男,專注力不足的缺點很快會發作,所以決定於今期作簡單的結尾,剩下的內容留待日後討論。
之前寫的三篇文章,皆集中批評慈善機構的不足,沒有真正為我這個系列的文章點題:為何我討厭做善事?前三篇是鋪排,現在我必須為善事作一個清晰定義,才能為我的立場答題,那究竟甚麼是善事?
如何為善惡分界
善事之一:若然某天一個餓得半死的叫化子向我懇求食物,我自然不會「托手肘」。但你可有想過,這叫化子即使因我的幫忙而過得了今日,也未必能苟延殘喘至下個星期。但由於我們的「善心」一般並未偉大至供養這叫化子的下半生,所以對很多人來說,解這燃眉之急已經是善事,但這根本這就是安慰自身心靈多過解決叫化子的真正困難。
善事之二:我曾在孤兒院助養小孩,聽在耳裏這當然是善舉一樁。但難道你不知道,院童最需要的不是物質供應,而是家庭溫暖?可我卻寧願假日相約朋友飲酒或留在家裏打機玩DIABLO 3,也從未要求探望我助養的那個小男孩,成為他的「長腿叔叔」,給他帶來一點模擬的家庭溫暖。
黃元山經常親赴中國偏遠山區採望兒童,為他們的教育付出努力。可我經常取笑他,他大不了只是教曉山區兒童用英語說「How are you」和「I am fine」。即使我深信讀書可以改善現狀,但中國山區教育的貧乏和地方落後的先天因素,再多努力也是枉然,善心有餘卻沒有成效。不過,除了我之外,又有誰會對着黃元山說:「喂,你又去山區和孩子唱歌嗎?這除了自我感覺良好外,你覺得這事善在那裏?」不過,這卻被廣泛公認為善事之三。
好了,那麼人世間之惡又是甚麼?若有某貧苦生,獲得哈佛大學取錄,卻因支付不了昂貴學費而不能出國。我會盡力為他籌募學費盤川,但條件是他畢業後必須還錢,或者為我的公司打工。這不是善事,是我個人充滿私利的投資惡事,但結果比做一件善事更能改變人的一生。
之前的文章提過,在香港不難看見瘦骨嶙峋的老人家冒着危險,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推着手推車,拿濕紙皮去變賣。如果不是最低工資立了法,我不介意以時薪14元請他們來我公司做茶水阿姐,我不會替她買勞保,也不會提供額外福利,明顯是欺壓弱勢的無良僱主,可你不能否認,我這樣做便確實改善了他們的生活。可這是甚麼?這是世間的惡事之二。
還有惡事之三:協助投資銀行家賺得盤滿缽滿,但導致全球經濟千瘡百孔的次按結構性產品,在泡沫爆破前,為多少窮人置業安居,提高了生活質素(可參考較早前在本欄刊登的《佔領貧民窟》一文)。華爾街的貪婪曾帶給窮人財富和希望,窮所有慈善機構一生之力也望塵莫及。
利益掛鉤才會恒久
大眾所接受的慈善行為,很多時只解燃眉之急,實際不能改變受惠者的人生。相反,以剝削和自私為出發點的「無良僱主」,他們的「所作所為」反而更有望根治問題。正如黃元山引述Bill Gates對善事的看法,就是做善事必須和利益掛鉤,才可以恒久。理由很簡單,有多少人能貫徹始終去幫助人而不是止於皮毛?善心其實非常有限,所謂愛是無盡根本是廢話,我們胸臆裏的善心瞬間就會掏空售罄。如果兩者擇其一,做受人敬仰但無實際效果的善事,還是做遭人鄙視但能改善他人生活的具利益性生意,我必選後者。
iMoney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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