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2, 2011

香港記者協會強烈譴責警方

記協譴責警方拘捕3記者 (20:35)
香港記者協會強烈譴責警方,以「企圖爆竊」罪名拘捕進入新政府總部特首辦公室大樓的三名記者,要求警方交待事件。

記協促請特首辦和警方向公眾交待事件,為何以「莫須有」的罪名拘捕記者。

記協表示,該三名來自《明報》、《星島日報》及《資本壹週》的記者,在政府總部大樓外的登記處循正途登記,並在總部的保安人員批准下進入新政府總部大樓。記者進入大樓後,沿途走至行政長官辦公室大樓,途中沒有任何禁止進入的標語及告示,有保安人員一度推開門讓記者進入。

對於有警員在特首辦大樓遇見記者後,以了解大樓保安漏洞為由要求記者提供協助,最終卻突然改稱懷疑記者是「企圖爆竊」而作出拘捕的處理手法,記協感到極度憤怒及遺憾。

記協強調,事件中記者明顯無任何意圖偷竊,也無造成政府財物損失,不滿警方在記者表明身分後仍拘捕他們。

記協要求警方公開解釋,並向被捕的記者道歉,還三名記者一個公道。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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