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31, 2011

環團倡廚餘回收分類

港人均廚餘較台灣高
環團倡效法回收分類

【明報專訊】環保署上月公布推出廚餘回收試驗計劃,資助10個公私型屋苑推行減少廚餘,反觀台灣早於10年前已推動廚餘回收,更於2006年推行垃圾強制分類回收,令台北市廚餘回收量由03年的4690噸,增8倍至04年的42,110噸。早前考察台灣的環團綠領行動指出,香港的人均廚餘製造量較台灣高,認為本港應盡快效法推動。

廚餘含水量高 不宜焚化

香港人口遠較台灣少,但人均廚餘製造量較台灣高(見表),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稱,兩地飲食文化相同,數字反映香港市民對廚餘浪費意識不高。現時香港每日棄置的固體廢物逾9000噸,廚餘佔三分一(3280噸),當中七成為家居廚餘。何漢威指廚餘含大量水分,即使焚化只是浪費能源,建議效法台灣,為廚餘回收及使用訂指引,發展以廚餘作飼料及堆肥用途。

倡發展廚餘製飼料

現時台灣強制要求家居及工商業按養豬(熟)廚餘及堆肥(生)廚餘分類回收。熟廚餘即是烹調或食用剩下的剩菜、罐頭及泡麵等,回收商或豬場可把廚餘經攝氏90度高溫持續煮1小時以上轉化成餵豬飼料;生廚餘即纖維較大的蔬果殘渣或落葉,可發酵成肥料。何漢威稱,香港養豬業未如台灣發達,但可考慮轉化成魚池飼料;另可考慮用冷藏櫃保存回收桶,解決屋苑收集熟廚餘的臭味問題。

環保署資助試行源頭分類

何漢威說,台灣自2001年推動廚餘回收至06年垃圾強制分類,經過多年醞釀,本港政府應效法,作較長遠的規劃。環保署上月4日表示,會資助10個屋苑推行減少廚餘及源頭分類工作,環保署發言人回應稱,這是試點,會視乎效果再擴展,署方亦已為工商業界如酒店業舉辦講座,鼓勵廚餘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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