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力量高層脫欺詐罪
【明報專訊】服務肢體傷殘人士的慈善組織「香港復康力量」,兩名高層人員早前涉虛報活動使費,以詐騙資助逾1.5萬元受審,裁判官指出,由於沒有實質單據證明其發票金額是否遠超正確金額等疑點,昨裁定兩人5項欺詐罪及1項洗黑錢罪不成立。
官:沒單據證明詐騙資助
被告伍文曦(47歲)及何君樂(26歲)昨聞判後始露笑容。裁判官表示,在2008至09年間,雖然兩被告申報的活動使費金額並不準確,但服務弱勢社群的組織「閃耀人生」確實有向復康力量提供攝影、曬等服務,組織的音響器材亦寄放於復康力量辦公室內,證明活動確實有舉行過。案中亦沒有實質單據,可證明其申報的金額是否遠超正確金額。
另外,辯方曾表示被告要在年底「埋數」時才作活動費用申請,但由於準備有關單據的時間較倉卒,裁判官亦難以肯定兩名被告是有不誠實意圖,故於多個疑點下,兩被告最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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