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轟警拘記者
警:被捕者均是示威者
【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關注一名新唐人電視台的女實習記者,在採訪七一遊行期間,被當成示威者拘捕。記協主庭麥燕庭斥責警方近年不論對示威者、記者,甚至人權監察的工作人員,態度都愈來愈強硬。她強調,記者的存在可監察、阻止人權被踐踏,警方協助採訪實際是保障了市民的權益。
電視台傳真證明 警仍拒放人
新唐人電視台發言人表示,該台的女實習記者上周五的七一晚上,在中環示威現場採訪期間,警方突然要求查證清場。記者無攜帶記者證,但已即時表明身分,但仍遭帶返警署扣查,她遂向公司求助,電視台隨即向警方傳真證明文件,惟警方收到後仍拒絕放人。
記協促銷案道歉
延至周六早上11時,她自簽擔保始獲釋,12月更須回警署報到。新唐人發言人表示,對警方無理行為表示強烈抗議,要求警方立即銷案及公開道歉,又指現正通過律師處理事件。
被捕記者姓蔡,是城大環境科學與管理學系學生。警方發言人表示,當日被捕者均是坐在地上拒絕離開的示威者,其中一名被捕者在警署時聲稱是記者,該名人士與其他被捕人士其後均已獲釋。發言人稱,拘捕示威者是基於他們涉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非法結集,與他們的職業無關,只要在不影響警方行動、個人私隱,以及可能涉及的司法程序的大前提下,警方會繼續向傳媒提供協助。
麥燕庭說,警察通例亦訂明警方有責任協助傳媒採訪,不明白為何警方得悉有關記者身分後仍不放人。她說,在衝突事件中,記者的存在可減少市民權益被踐踏的機會,但記協今年收到很多記者反映,七一期間警方多番阻撓採訪,又驅逐人權監察工作人員,嚴如獨裁者,是不好的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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