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8, 2011

工會指3大學餐廳扣飯鐘錢

工會指3大學餐廳扣飯鐘錢
樓面稱被迫無薪落場

【明報專訊】尚有3天最低工資正式生效,本報向8間大專院校查詢其外判工人飯鐘及休息日會否計薪,部分院校回覆指仍未有定案。不過,職工盟接獲大學外判餐廳工友投訴,指浸大、中大及科大有外判餐廳為應對最低工資,扣減工友飯鐘錢、增設無償落場,更有外判商遣散工友,改以時薪聘人。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胡穗珊表示,近日接獲工友投訴,指浸會大學的聯福樓及聯福餐廳於5月1日起扣減員工工時2至2.5小時,改為落場時間,同時1小時飯鐘變為無薪,雖然員工月薪維持5750至6150元,但實際上工友每天上、下班時間不變,變相被剋扣約2548元工資。兼職員工亦被扣減工時,收入減少,約40名員工受影響。

樓面:落場2.5小時不足返家

96年起於聯福餐廳任職樓面的陳女士(化名)表示,朝10晚8工作,月薪6150元,15年來都未有加薪,最低工資實施後,公司要求她於下午2時至4時半落場,飯鐘錢亦被扣減。她說落場時間不足以往返家中休息,有感不便,她無奈說:「為份工,都要接受。」

浸大:規定承辦商遵守合約

聯福樓經理林永棠接受查詢時表示,所有員工薪酬高於時薪28元,酒樓一向設落場機制,更新合約亦予校方作參考。浸大發言人表示,校方確保最低工資實施後外判工薪酬均符合法例要求,並規定承辦商須遵守合約條款及呈交支薪證明文件。

胡穗珊指出,曾向其他院校工友了解,發現中大有外判餐廳要求工友簽約,同意飯鐘有薪變無薪,亦有時薪不足28元的工友被遣散,餐廳改聘時薪工友。科大有外判餐廳口頭表示有意扣減工友飯鐘錢。

本報曾於4月20日透過電郵向八大查詢外判工(包括保安、清潔及飯堂工友)休息日及飯鐘錢安排,直至昨晚為止,科大、城大、嶺大、浸大均表示未有定案,理大發言人要求記者直接向外判商查詢。

港大要求承辦商計飯鐘錢

港大發言人稱,已明確要求承辦商把飯鐘錢計算入工資。教院發言人表示,其外判保安員將保留有薪飯鐘及休息日,其他承辦商亦決定把飯鐘或休息日計薪。中大發言人則指出,校方已去信要求各承辦商在最低工資實施後,須遵照政府指引確保員工薪金符合法例要求。

明報記者 陳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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