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14, 2011

全港拆僭建 趕絕天台屋

全港拆僭建 趕絕天台屋
目標平台天台天井後巷 最快4月展開
【明報專訊】政府最快在3個月後開始,全面清拆大廈天台、天井、平台和後巷的僭建物。近5年收過警告通知的3.8萬個僭建物,是優先清拆目標。有基層組織擔心,全面取締天台屋會影響低下層和新移民,指政府應有全盤公屋安置政策配套。

不問有否危險 一律發清拆令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於立法會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上表示,香港僭建物問題嚴重,「我去外國城市,感覺只有我們才會有這麼多僭建物」。她表明,會對僭建物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一改以往只清拆有結構危險或影響走火通道僭建物的政策,「對所有可以採取行動的違例建築物,一律發出清拆命令,不論其安全風險」。林鄭月娥表示,會增加屋宇署的資源和人手,並進行流程及架構重組。

政府消息表示,行動最快在4月1日開始。屋宇署發言人說,會循兩方面加強執法,一是接受投訴;另一是聘請顧問公司,研究需大規模清拆行動的樓宇清單。

據了解,屋宇署內部正研究實際操作,包括如何選定大規模清拆行動的樓宇位置,估計每年約1000幢。屋宇署由2005年至2010年,發出過3.8萬個非優先清拆的警告,這些會是首先處理的建築物。

同時,政府計劃全面點算全港僭建物情,撥款2000萬元聘請顧問公司調查,會在一年內完成,並會開發網頁及GPS系統統計僭建物分佈,方便市民舉報。

不過,新安排並沒有處理屋宇署對違反清拆令業主檢控太慢的問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說﹕「過去的觀察,(屋宇署)命令是懲罰乖的人。不肯拆的業主,屋宇署要兩三年或以上時間才落實執法(檢控)。」

屋宇署長區載佳解釋,會按每個個案情決定檢控時間,有些業主有誠意去遵從命令,只是需要較長時間組織、夾錢和投標。林鄭月娥說,現時業主履行命令平均12個月,有些長達37個月,她指若在執法時間上沒有酌情,是雙重嚴厲(法例和執行)。

10年前,政府推行優先清拆僭建物的計劃,定出優先次序,主要清拆凸出外牆和影響樓宇結構安全的僭建物。當時政府估計有80萬個僭建物,並在10年內清拆40萬個,計劃在今年3月31日結束。

影響基層 議員促先解決安置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指出,居於天台屋的,不少是比較貧窮的新移民,希望政府清拆時對他們酌情安置。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亦指若政府決心取締全港天台屋,便應有整個房屋政策配套,讓受影響居民可安置到原區公屋。

屋宇署透露,近年取締了逾5000幢單梯舊樓的天台屋,亦遇到徙置問題,試過有些清拆行動要警方協助。屋宇署表示,在新一輪清拆天台屋行動時會小心處理,亦會與房屋署合作處理安置問題。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