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募捐【明報專訊】本身為香港註冊社工的李國華,在西雙版納開設「仁愛兒童之家」,於案發時共有27名院童居住,他們部分是孤兒,部分因家境貧困而到院所居住,各院童都稱呼被告為「乾爹」。李國華每年平均到仁愛兒童之家探訪兩三次,他的房間有電腦上網,與20個女院童的房間為鄰。
攬收院童決定權
控方稱,李國華於2003年在香港按《社團條例》登記成立「香港關懷孤兒協會」和「香港施比受協會」,兩團體均由他一人打理,他擔任兩會主席,其父母則任委員,協會通訊地址是其小西灣住所。李國華成立兩團體後,於西雙版納自治州與海縣民政局合作,設立「仁愛兒童之家」,所有運作費用均由其團體負擔,李國華除個人資助,亦會在網上募捐,對院童能否入住有決定權。
院童叫被告乾爹
仁愛兒童之家是一幢兩層高磚建宿舍,地下為7名男院童與內地保母楊改英的房間。樓上3個房間分別是李國華和20名女院童的睡房。院舍另有空地、電視房和大廳供由小三至中二不等的院童吃飯和做功課,部分地方設閉路電視。辯方表示,「仁愛兒童之家」曾為院童舉辦很多活動,如慶祝六一兒童節、天才表演和紀念四川大地震的燭光晚會等。
社工涉姦雲南院童......曾捐助被告的仁愛兒童之家約10萬元的港人義工岑丹鳳昨日作供,表示2007年經「好心網」介紹,認識到被告開辦的香港施比受協會,聯絡他希望認捐。她曾於07年及08年三度飛赴西雙版納監察院舍,因收到院內保母電話而往報公安及報警。她承認曾與被告帶院童往泳池玩,見他們相處融洽,也看到被告帶很多用品回宿舍,院舍內部分地方設有閉路電視。案件今續。
港義工聞惡行報警
【案件編號:HCCC8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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