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8, 2010

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

政府設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 (11:51)
政府宣布成立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就本地藝術發展的事宜,向民政事務局長提供意見。

新成立的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將就以下事項提供意見:

(一)有關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藝術部分)的資助事宜,包括就邀請文化藝術計劃訂立主題及優次,以及對申請進行評估;

(二)有關在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藝術部分)下設立配對資助的運作事宜,包括就配對資助的申請進行評估;

(三)藝術資助政策及策略,包括檢討主要表演藝術團體的資助機制;

(四)促進文化交流及審核藝術發展基金的申請,以提升香港文化藝術在內地及海外的形象;以及

(五)強化文化軟件,包括發展藝術節目、拓展觀眾、推動藝術教育及培育人才,以及促進香港文化藝術發展的其他相關事宜。

各委員的任期均為兩年,由今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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