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5, 2010

綠色和平成員獲撤銷控罪

綠色和平成員自簽守行為 (17:41)
被控於五月在政府總部用顏料寫標語的綠色和平9名成員和義工獲撤銷控罪,但須自簽1000元守行為和支付清潔費。

在5月19日,綠色和平項目經理張韻琪和8名成員與義工,用白色顏料塗上「救氣候、擒逃犯」等字句,促政府提高減排目標,他們被控刑事毀壞。9人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同意簽保守行為各1000元,並要支付清潔費用約7500元,控罪獲得撤銷。

張韻琪表示,政府起訴他們是浪費公帑,日後仍會繼續推環保行動。(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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