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唐英年的信﹕你知道香港藝界如何受辱嗎?【明報專訊】藝術發展局將於9月17至20日進行推選投票,由民政局求求其其聘用的顧問公司負責選舉的宣傳及執行工作,該公司求求其其地於10天前舉行了一場論壇,而民政局竟然沒有派出AO或以上的官員出席,可見其對推選事宜之求求其其,可真求求其其到非常求求其其。
/文﹕馬家輝
可是民間藝界絕不求其。兩天前,由嶺南大學、「獨立媒體」、《明報》「世紀」副刊、《瞄》雜誌合辦了一場論壇,出席者眾,人數比官方論壇多得多、發言情緒亦高漲積極得多。當天,其中一項討論焦點為藝發局的推選制度和操作流程,一如所料,眾人猛烈批評顧問公司之不專業和不負責任,但也正如上周本欄所指,顧問公司曾於官方論壇裏冷冷回應,「一切按照民政局指示進行」,按章工作,酬勞照收,推選成效如何並非它所計較。
簡單地說,當民政局不把藝發局放在眼內的時候,她絕不會嚴格要求顧問公司把工作做好;當付錢的人沒有嚴格要求,顧問公司幾乎是理所當然地發揮「港人精神」,以最低氣力做完手上工作,乜都唔知,人工照支。
其實沒被民政局放在眼內的何止是藝發局和藝術界?尚有審計署,尚有立法會,尚有唐英年;對於這些單位和上司,她統統敷衍以對、陽奉陰違,猶如割據山頭,誰都動不了她。
上周本欄不是引述了唐英年於去年10月21日在立法會內的發言嗎?裏面清楚有此要求﹕「我們亦留意到帳委會對藝發局管治問題的關注。在籌備2010 年的藝發局推選工作時,民政事務局會考慮帳委會的建議,延長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的登記期,加強選民登記工作,擴闊宣傳渠道,藉此促進文化藝術界對推選過程的了解和參與。」
其實親口作出類似承諾的不止是政務司長唐英年,還有民政局長曾德成,還有民政局的資深AO。話說審計署於去年3月發表第52號報告書,其中用了洋洋灑灑10多頁篇幅狠批藝發局的管治失當,其中談及推選工作,清晰地指出兩項缺失﹕一是宣傳和操作皆做得不夠和不好,導致部分藝界人士失去參與機會和渠道;二是竟然一連三屆的推選工作,即從2001至2007年,皆交由同一間做得不夠和不好的顧問公司處理。審計署由此強烈要求藝發局和她的上級單位民政局加以改善。
針對批評,曾德成於去年5月12日於立法會發言表示接受,並且信誓旦旦承諾﹕「我們接受審計署署長的建議,在下一屆的藝發局推選活動中,延長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的登記期,加強選民登記工作,並研究加大宣傳經費,以擴闊宣傳渠道,以方便更多文化藝術界人士可參與下一屆的推選活動。」
同一天,民政局首席助理秘書亦作出相同回應,表示「應延長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的登記期、加強選民發記工作,以及考慮預留更大筆宣傳經費於擴闊宣傳渠道,讓更多藝術界人士可參加下一次推選活動」;而對於多年以來委聘同一間顧問公司之事,她則只輕輕地說,委聘流程採取公開招標制度,於2007年,只有一間公司回應招標邀請云云。
好了,3年過去了,又到新一屆的推選決戰了,如前所述,亦如上周所述,推選工作一如既往地弄得像審計署報告所指的不夠和不好,而令人絕望和震驚的竟是,負責推選工作的顧問公司竟然亦是上屆那間,完全一樣,四屆一樣,不管審計署如何批判和關注,不管成效表現如何低落和恐怖,該公司竟然可以再度蟬聯,再來以不像樣的和不專業的工作成果來賺取香港納稅人的金錢!
這當然勾起了許多問號﹕是否又像2007年一樣,只有同一間顧問公司回應招標,所以不能不委聘它?若是如此,是否招標條件有覑根本問題,令其他比較具備專業水平的顧問公司沒興趣搶job?是錢不夠嗎?唐英年和從來沒有聽他話的馬仔曾德成和似乎也不太聽曾德成話的民政局高官不是說過要「加大宣傳經費」嗎?怎會不夠錢呢?即使預算不夠或不願意夠,是否就不能對顧問公司提出比較嚴格的監管督促呢?怎會放任為之,由一間三屆都做得極差的顧問公司再度得到合約並且自把自為無王管?主責民政局的曾德成先生,請你答我。查該公司「靈思顧問」的董事總經理馮煒光為民主黨的中堅分子,這是否能夠解釋為什麼民主黨多年來對此事不理不管呢?胸口寫覑個「義」字的何俊仁先生,請你答我。對文化事宜毫無所知而反能在西九管理局屢任高職、平日根本不閱書報文字而只懂上網亂看圖片、佔覑多多公職但建樹少少的單仲偕,請你答我。
當然推選之亂只是審計署對藝發局的其中一個批評環節,真正核心的是,民政局根本沒有認真對待藝發局和香港藝術政策,如同政府帳目委員會的跟進報告書所指,「藝發局作為一個為發展香港藝術而成立的法定機構,每年獲得約一億元的撥款,卻似乎未獲政府給予應有的尊重和認同,使其能充分履行功能」。
審計署列舉了兩個例子,其一是,藝發局昔日負責對香港國際電影節協會提供撥款,但於去年4月1日起,此責已移到劉吳惠蘭的部門之下,而藝發局完全未獲諮詢,僅於事前兩個月獲民政局知會此事!其二是,「藝發局作為負責策劃、推廣及支持香港藝術發展的主要法定機構,理應在發展西九文化區計劃的文化和藝術軟件方面擔當重要的角色,然而,藝發局在西九管理局董事局並無制度化的參與,主席僅以個人身分而非主席身分獲委任進入董事局」!
見微已可知著,更何這兩個例子絕不屬微,已足顯示民政局如何不把藝發局放在眼內、如何輕視藝發局的主席及其成員以及香港藝界。當然,藝發局本身是有責任的。馬逢國有去爭取嗎?有去抗議嗎?抑或只是笑臉相迎,代表香港藝界,任人羞辱與踐踏?審計署和帳目委員會不是也於去年列舉了10多道跟進要求,期待藝發局落實嗎?例如改善推選工作,有嗎?又如成立審計及合規委員會,有嗎?被人侮辱,沒話說;自己不做事,便也等同侮辱你的成員和香港藝界。大政客侮辱中政客,中政客侮辱小藝民,層層相侮,伊于胡底,唐英年如果不詳究此事,也真枉為主責西九文化區的政務司長了。
馬家輝 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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