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07, 2010

公私營合作保育殺入豐樂圍魚塘帶

公私營合作保育殺入豐樂圍魚塘帶
週六, 2010-08-07 15:43 — 可樂

(Source: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7925)

西貢大浪西、新界東北馬屎埔與及禁區範圍近年惹來了貪婪的地產利益,政府都同以「公私營合作」的模式協助他們推動發展。而在新界西近米埔/后海灣的一帶的豐樂圍,大片魚塘濕地也面臨「被保育」,又是以「公私營合作」之名為地產商在這些「高生態價值」的土地上開綠燈,居民亦將被禁絕於他們成長的鄉郊生活。

其實,由於公眾及環保團體的極力反對,這些魚塘本來是難以被填的,長江實業於八十年代陸續買入豐樂園大片土地欲作發展哥爾夫球場,一直都不得要領。自2004年,政府開始引入一種公私合作式保育(http://www.afcd.gov.hk/tc_chi/conservation/con_nncp/files/ea0428cb113313c1.pdf),容許發展商與環保團體商討一種「保育發展」。2005年,長實想出了新點子,決定與WWF合作發展在豐樂圍推動「5%豪宅+95%濕地保育區」項目。事成之後,長實將得以在這生態天堂矗立九幢廿多層高的大廈,以優美魚塘風光成為樓盤的賣點;政府則已在這個在天水圍濕地公園旁的地方劃了一些「綜合發展區」,建設道路、酒店、老人中心等配套免費為樓盤升值;而WWF就因而進帳4千萬成立濕地基金,基金會取得濕地擁有權後將會用圍欄封鎖這片本屬漁民的村落,以免被遊人「破壞」;

同時,亦由於這種公私合營的模式,使WWF也站向了地產商的一方,就算廿多層的屏風對濕地公園的景觀及雀鳥飛行覓食會出現重大問題,也在這個5%比 95%的數字遊戲裡捍衛發展商這種高空發展,說若果不是有這樣的高度,地產高就要多填魚塘來降低高度。當居民連走入自己的社區都要事先申請,不禁令我們追問:「到底是為誰發展?」又「這算哪門子保育?」

新界「發展」的迷思

這種公私營合作模式的問題磬竹難書,包括它如何成為官商勾結合理化及制度化的先軀,政府如何透過這種模式去卸除清拆及迫遷過程中的安置賠償問題,為整個新界北部帶來史無前例的災難。然而,當中這種模式背後的前提---予人感到不公與及暴力的來源---仍然未被揭曉。

一直以來,「新界」土地上,除了原居民外,其他人都是次等公民,可以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原地流放的難民。 政府每每以「土地不足應付人口需求」為由,在新界大興土木。但我們眼見起出來的,都是在興建不能解決人口需求的豪宅樓盤、酒店、高檔商場等,更不斷迫走原來已生根的社區(無論是植根已久的非原居民及真正的原居民---生態系統)。這些基建,都是「在新界興建」而非「為新界興建」,受惠的僅為特權階級。新界的非原居民村落是許多人用了一生經營,家的所在。他們的身份認同,生活方式,社區脈絡、家庭價值全維繫於土地。但這些價值竟然輕輕的一句發展就可抹去。

我們的城市缺乏鄉郊規劃,往往把「都市化」等同「發展」等同「建豪宅」。但「發展」明明就是多面向的:例如為何「上樓」=「改善生活」﹖「改善生活」不是應幫農民增加產量嗎﹖要「發展」的不是本土自足農業、社區人情嗎﹖發展不等於石屎化,發展不等於剷除農村,這是假兩難。我要香港所的欠缺的,是「為新界而發展」,用新界人的角度去看我們自身的需求。

保育還是「被保育?」

香港有著「自然」VS「發展」的假對立,而環保團體也有份為這一思想推波助瀾,使得公眾未能有效開展討論真正的「鄉郊規劃」。在豐樂圍的例子裡,WWF顯然覺得要禁止公眾/社區進入才算「保育」,才不會被遊人「破壞」這美景。似乎對他們來說,「自然」=「沒有人類活動」,一種第一世界自然觀 (First World Nature)。再一次,沒有人從當地居民,魚塘的使用者角度出發,反思人與自然的互動。反而助長了「不起樓」=「荒廢」的迷思,甚至假定了人/社區/公眾就是破壞自然的。

在保護區內,人與自然的關係止於「消費者」與「消費品」、「觀賞者」與「美景」的層次。但對豐樂圍附近的居民來說,大自然與他們是一體的,是生於斯長於斯的身份認同,是童年回憶是賴以維生的共生關係。把自然封閉起來「保護」,極具排斥性,真的是新界人願見的鄉郊嗎﹖

公私營合作—潘朵拉的盒子

在天水圍豐樂圍的項目,對新界鄉郊居民是雙重排斥的,不可能在此生出任何可持續的社區。 我們不要被「公私合作保育」的美名騙了。WWF聲稱當初接納長實的發展建議是因為:「與其讓魚塘長期荒廢,不如同商人合作」。甚麼時候「長期沒有發展」竟變成了「因此要發展」的理據? 不要忘記「魚塘荒廢」是地產商趕走漁民並拒絕賠償後造成的既定事實。為何作為一個環保團體竟如此天真以為「九幢23層高的樓」是保護濕地的「必要之惡」? 而沒有環保團體的「刻意不抵抗」,這項目如何可能在城規會通過呢?

最近的大浪西灣事件,魯連城的公關也曾有個想法找長春社打理後花園,雖然被拒,然而我們環保團體已經成為發展商的理想盟友了,我們因而可以解讀到: 「在2009年為何高鐵的環評可以輕鬆通過; 未來禁區內蠔殼圍及大量劃作舉行生態活動的土地會是屬誰管理; 大浪西灣這些觸及地產利益的不再是由傳統環保團體而是7萬網民與民間推動」的真正原因。無怪傳統環保組織已被人嘰為「環保聯」(即如同普選聯一樣軟骨頭)。

為何市民對土地依然沒有自主,要靠環保團體向地產商妥協? 說起來,「新界」這個名字,就是指殖民者「新征服的領土」,並沒有主體性。在十大基建同時在新界動工的背景下,環保團體與地產商「攜手征服」的新界,始終是一個客體。為了未來整個新界北都會受這種「公私營合作」的連番「保育式破壞」,這筆舊帳必須跟政府及有關利益算清。

可樂
八十後郊野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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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豐樂圍成香港保育先例 http://www.com.cuhk.edu.hk/ubeat/060474/wetland.html
(明報)10月9日 星期四 05:05
豐樂圍建樓料亮綠燈 環評有條件通過 先完成保育 延3年落成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1008/4/8m53.html
2008年08月09日元朗濕地長實建 18層豪宅
呈環境評估報告 觀鳥會擔心形成屏風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80809&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1453391

環評委員憂濕地變豪宅後園
米埔豐樂圍環評報告通過 2008年9月19日
http://www.hkwildlife.net/viewthread.php?tid=36037
長春社就最豐樂圍發展計劃的聲明
http://www.conservancy.org.hk/preleases/20051214.htm

元朗丈量約份第123約地段第1457號餘段豐樂圍擬建發展行政摘要
http://www.epd.gov.hk/eia/register/report/eiareport/eia_1492008/Executive%20Summary%20%28Chinese%29/html/FLW_ES_CHI.htm
WWF 豐樂圍項目
http://www.wwf.org.hk/en/whatwedo/conservation/wetlands/fishpo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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