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21, 2010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會

政府追智障童27萬訟費
母拒支付「寧願破產」
【明報專訊】現年19歲的智障學童唐偉庭,去年由母親代表,就教育局規定年滿18歲的智障學童必須離校的安排提出司法覆核,最後被判敗訴,但事件引發社會壓力,政府終願讓步。事隔半年,律政司向唐偉庭追討27萬元訟費,唐氏一家表示一方面「無能為力」,另一方面亦認為不應支付,「寧願破產」。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會張超雄質疑,此舉勢必打擊弱勢社群透過司法爭取公義,希望當局能豁免訟費。

教育局去年通知全港各特殊學校,除特殊情外,凡年滿18歲的智障學童將不獲政府資助。唐偉庭遂於去年6月25日,由母親代表提出司法覆核,為其他智障學童爭取權利,並於同日申請法律援助,但至7月16日始獲批法援,同年8月底有關司法覆核被判敗訴。不過,教育局在輿論壓力下,提出補救措施包括增加500個學額給有關學童等。

律政司追獲批法援前訟費

事隔半年,唐偉庭的代表律師於本月11日收到律政司發出的「追數信」,向他追討約192萬元訟費,其中約165萬元將由法援支付,但法援審批出前的訟費、即約27萬元則要由唐偉庭承擔。唐偉庭母親蔡慧珠對事件感到突然,她指丈夫患有心臟病,未能長時間工作,加上兒子(唐偉庭)最近亦因為免疫系統毛病要進出醫院,一家人生活「有一定的困難」,根本無能力負擔該筆款項。她表示,提出訴訟是為其他學童爭取權利,希望當局以事件涉及公眾利益為由,豁免有關訟費,萬一不獲豁免,她會宣布破產。

張超雄表示,由於當時臨近9月開學,所以「等唔切」法援批出便提出上訴,坦言猜不到兩星期的訟費竟然這麼高。由於唐偉庭還可以提出上訴,所以已去信律政司要求在提出上訴前延遲收款日期,現正等候回覆。若律政司不豁免該筆訟費,張超雄等人會發起籌款,「一定不會要唐太(蔡慧珠)獨力支付」。

不過,蔡表示,就算籌得27萬元,亦「不需要給政府,寧願破產」,她指「(27萬元)給政府是無理的」,寧願把籌得捐款用作大聯盟經費或「用來將來與政府fight(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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