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工資水平【明報專訊】為免最低工資立法影響約30萬名殘疾人士就業,條例草案已列明會有一套生產能力評估機制,讓殘疾人士在自願提出下做評估,盼望計算出僱主與僱員雙方均會接受的一個「打了折」的工資水平。勞工處與業界經過連串討論後,初步認為不能單以一套工具做評估,傾向因應約6類殘疾類別,制訂不同評估工具,現行社福團體所自行使用的不同評估工具,日後會全面統一。
傾向按類別評估
按生產能力 最低工資「打折」
按政府建議,殘疾人士可向僱主提出接受生產能力評估,經一個月試工後,以評估結果計算其應得薪酬,例如是70%工作能力,其薪酬會為當時最低工資的70%。試工期的薪酬是當時最低工資的一半。
新生精神康復會行政總裁游秀慧表示,勞工處與社福團體近數月頻頻開會,就如何落實生產能力評估及相關機制磋商,最新進展是有關如何挑選合適的固定第三者(例如職業治療師)做評估工作;其次是如何因應不同殘疾人士制訂不同評估工具。
單一評估工具易有誤差
為殘疾人士評估生產能力不容易,游秀慧指出,不同殘疾人士會有不同問題,故難以單一的工具評估不同殘疾人士的能力,否則可能會有誤差。政府現行將殘疾人士分六大類,包括精神病康復者、長期病患者、肢體傷殘、視力受損、聽覺受損及弱智人士,業界亦傾向因應不同殘疾類別制訂評估工具。
新生會主要協助精神病康復者,每年可為400多人提供各種訓練及支援,旗下有19個社會企業,聘用逾百員工。該會本身有固定的評估工具(見表),並早已獲社署參考。游秀慧指出,可以「微調」該評估工具以配合不同殘疾類別。
新生會會為經培訓的康復者做評估,若確認其一定能力,便會推薦到旗下社企聘用或鼓勵他們公開就業。游秀慧指出,現時不同機構有不同評估工具,日後亦會統一。
僱主憂機制複雜嚇怕請人
經營時裝貿易的麥太,3年前開始聘請殘疾人士做兼職,她認為他們較專心及工作穩定,表現甚至比健全人士好。麥太表示,最低工資立法是好事,但擔心若試工及生產能力評估機制太複雜,會嚇怕僱主聘請殘疾人士,而試工期1個月亦太短,應有3個月。
麥太去年聘用患小兒麻痺的Wendy為物料採購員,Wendy自覺勝任這份工作,能在公開市場找到工作的她表示﹕「我相信自己的能力,只欠個機會,我覺得我能力與普通人無異,故最低工資對我應該沒有影響。」勞工處表示,會繼續與各界別討論殘疾人士生產能力評估機制,並會聽取不同意見。
明報記者 梁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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