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8, 2009

工會促提高安老院人手要求

工會促提高安老院人手要求
2護理員通宵照顧180院友 「合乎發牌條件」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提出多項改善安老院服務措施,但一名因派錯藥被解僱的護理員的經歷卻顯示,人手不足才是導致院舍發生意外的主因之一。該護理員之前任職的院舍,晚上只有兩名護理員當值,照顧180名需要不同護理程度的院友,當同時有多名長者求助,便會疲於奔命。有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及工會要求當局檢討發牌條件中的人手要求及加強監管,方可真正改善安老院服務。

吳女士在華人基督教聯會觀塘廣蔭老人院任職近12年,離職前為二級護理員。在8月29日派錯藥後,在9月底被解僱,她承認當日一時大意派錯藥,但她批評院方夜間人手不足及管理混亂,令事故頻生。

助轉身換尿片 難分身

該院舍樓高6層,吳小姐指出,中更及夜更各只有兩名護理員當值(另有一名護士候命),但要照顧約180名長者,當中有90人需要特別護理,例如要換尿片、滴眼藥水等,有30多人更要穿約束衣,兩名護理員要定時幫他們轉身及協助他們大小二便。

長者過身無法即時發現

員工數目太少難免會出現事故,如曾試有同事正在1樓為長者餵奶,另一長者卻大便失禁,同時4樓傳來有長者跌倒,根本難以分身;較早前亦試過因工友忙於在其他樓層工作,未能即時發現有長者在睡夢中過身。

派藥未接受藥物培訓

社署資料顯示,該院舍屬中度照顧安老院,條例規定中度和高度照顧安老院在下午6時至上午7時只需有兩名員工當值,他們可以是主管、護士或護理員等。夜更藥物可由受過訓練及接受持續督導的護理員負責派發,但吳小姐強調,她一直沒接受過任何藥物培訓。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理事鄭清發與安老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章明均批評,現時安老院發牌條件對人手要求過低,不少院舍只聘用要求下限人手運作,實際上會有很大問題。

指院舍分類名不副實

陳章明指出,該院樓高6層,若同一時間不同樓層有長者求助,兩名員工根本難以應付。本身是嶺南大學社會老年學講座教授的陳章明表示,若員工描述準確,該院應屬高度照顧安老院,而非屬中度。

鄭清發特別指出,現時安老院分低度、中度和高不同照顧程度,很多時由院舍自行申請院舍種類,建議社署檢討現時由院舍自行申報的方法及應加強巡查。社署回應表示,會透過突擊巡查了解院舍情及按規定要求院舍轉型。

華人基督教聯會執行幹事陳祥富回應說,該院只有約三分之一到不足一半長者需要特別護理,完全符合社署的發牌條件,當局亦知悉該院一直安排護理員負責派藥,院方亦有為護理員提供培訓。至於人手不足問題,陳祥富強調,人手已符合社署要求,但可以檢討和平衡各方面因素。

明報記者 梁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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