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1, 2009

調走社工 女青認有考慮曾德成言論

調走社工 女青認有考慮曾德成言論
考慮不周 撤警告信道歉
【明報專訊】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女青)被指控受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壓力,把「令大澳不夠和諧」的大澳工作隊兩社工調職和作警告一事,女青昨日首次交代事件。總幹事陳麗歡承認,局長言論是做調職決定的考慮因素之一,但非重要原因;而女青董事會確考慮不周便發出警告信處分,故已收回,並向兩名社工道歉。

另外,女青歡迎已離職的社工謝世傑回巢,但謝不領情,更批評女青說法和事實不符。

民政局重申曾德成不知情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重申,就調職事件,民政事務局長事前不知情,亦完全無意干預;對個別人士在毫無確實證據的情作出失實指控,深感遺憾。

本報9月4日報導,女青曾成立專責小組調查大澳兩名社工和政府、大澳鄉事委員會的糾紛,在今年1月22日,小組決定給予謝世傑及另一社工3個月時間改善社區關係,但翌日女青董事會與曾德成見面後,董事會其後推翻原解決方案,把兩名社工調職並發出警告信。

陳麗歡昨在記者會上表示,1月24日大澳鄉事委員會去信女青作第三次投訴,措辭強硬,促使董事會認為地區矛盾難以解決,決定其調職,並指這決定和曾德成的言論無關。

指局長「輕鬆提及不太和諧」

她指出,與曾氏的會面早於去年12月中已安排好,會議歷時個多小時,由女青介紹會務發展;在會議最後階段,曾德成曾「輕鬆地」提及「你們大澳,似乎唔係好和諧喎」。她強調在場6高層未感受壓,曾德成其後亦無跟進指示,影響非常小。

但事實上,專責小組在董事會開會後,曾寫下《會後補誌》文件,除大澳鄉事委員會的投訴外,亦列出「離島民政事務專員亦有向本會董事反映……兩人未能對政府撥款部門作出欣賞」,及「民政局局長亦在一場合提醒機構,在社區工作必須保持和諧的社區關係」。

陳麗歡說,文件列出兩件事,是因為「確有其事嘛,這個是事實,所以如實記錄」,但她承認局長言論「屬考慮因素之一,但重要性不大,並非考慮重點」。

女青高層亦曾於1月會見離島民政事務專員林聖傑,而根據專責小組的紀錄,林大肆批評兩名社工。陳麗歡稱,當日會面是討論女青的大澳度假村計劃,當時聽對方批評後,感到「無乜壓力」。

謝世傑獲270封信支持

女青董事會發出警告信後,謝世傑決定上訴,亦收到270名大澳居民、店舖等來信支持,3月時董事會決定把發出警告信改為口頭訓示。陳形容,調職非處分,但警告信卻是處分,「明白收警告信係好傷」。她承認,董事會在決定發出警告信時,因資料太多考慮不周,後來才改變,希望就此向兩名社工致歉。對於謝世傑已辭職,陳說女青的大門永遠打開,歡迎他回巢。

陳麗歡強調,對於外界批評女青畏懼權勢,感到始料不及。女青未來會堅持以公義、專業方式從事社區工作。

記招派事件日誌
內容多處修改
【明報專訊】女青昨在記者會上派發《大澳事件日誌》,與本報早前得到的《大澳投訴事件日誌》格式一樣,但有多處修改。如舊版日誌今年1月15日本只簡單記錄管理層約見兩名社工「予以口頭訓示」,卻被改為「提醒同工改善與各地區團體的工作關係,會面期間亦討論到兩位同工調職到其他工作單位的可行性」。

舊日誌中,1月23日寫明「與民政事務局長會面時提到本會員工於大澳未能維持和諧之社會關係」,亦被改為「與民政事務局長會面,介紹本會服務發展及九龍會所重建計劃,討論結束後,在閒談間局長提及本會在大澳社區關係」。

記者會上傳媒問及社工調職原因時,女青負責大澳區的督導主任張志坤解釋,其中一人居於將軍澳,一人曾因工作入院,調職是為他們和家人多點時間相處及全面發展。但謝世傑向本報表示,自己和同事都享受在大澳工作,根本不願調職。

被問社工精神是否應以服務對象為先,張志坤說,女青視大澳鄉事委員會為「大澳居民」,亦是社區持份者,其意見因此而重要。

謝世傑不信女青可維持公義
女青早年收入 六成靠政府
【明報專訊】對於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歡迎資深社工謝世傑重回該會工作,已離職的謝世傑表示,既不相信女青的交代,亦不相信她們可以維持公義做事;他表示,曾邀請女青現職同事參加大澳社區運動,但均被拒,對方指被勸告不應再參加活動。

盼女青日後「有腰骨」

謝世傑說,知道女青曾多次向民政當局及大澳鄉事委員會賠罪,才得以解決事件,女青現時推得一乾二淨,令人難以入信。對於女青向他致歉,謝稱他並非希望得到道歉,而是希望日後女青能夠「有腰骨」地處理事務,堅持做基層工作及維持公義原則,「如果可以咁樣,就邊個社工都願意加入佢懐鮋行列」。

根據女青2007至08年年報,約4.2億元的收入中,約2.4億元屬外界資助,但無說明是否來自政府;但03/04年年報顯示,女青六成收入即約 2.2億元來自政府。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指出,政府兩次向女青表達意見,會面議題均與女青爭取政府支持有關,難免有施壓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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