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不收管理費 (10:29)
2008年5月31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已數度通令各省級紅十字會,地震捐款將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工作,不得提取管理費。
汶川大地震後,各界踴躍捐款,規模空前,但也對紅十字會、中國慈善總會過去依例收取管理費及捐款財務去向問題提出質疑。
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江亦曼強調,目前各級紅十字會的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和日常辦公經費,是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中國紅十字會從未在捐贈款項中列支。
中國慈善總會秘書長劉國林也表示,慈善總會是純民間組織,不享受國家任何撥款和補貼,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是使用創會初期創始基金的利息中部分來支付員工待遇。
他說:「我們把善款視為高壓線,任何人不能碰。大災當前、國難當頭,我們一開始就沒有想到過管理費的問題。」
由於這次捐贈數額龐大,中國紅十字會進一步加強對捐款的監督和管理。
江亦曼說,對於捐贈款物的調撥、分發、使用情況,紅十字會和其他接收捐贈的部門一樣,接受政府部門的審計及社會監督。國家審計署已在五月十四日進駐總會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將按月公布。
中國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截至昨日中午時的統計,汶川地震全國共接受國內外各界捐款人民幣三百九十九億兩千四百萬元,其中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到賬捐款三十六億五百萬元,中華慈善總會收到六億八千一百萬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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