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7, 2008

原址重置皇后碼頭

團體多屬意原址重置皇后碼頭
2008年4月27日

【明報專訊】規劃署昨就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諮詢專業界及學術機構,大部分與會者選擇原址重置皇后碼頭,但亦有認為,在碼頭已清拆的情下,「不能不同意」在恢復碼頭及原址重置二選其一,規劃署重申,兩個方案都體現碼頭的歷史價值。

規劃署昨邀請專業團體、學術機構及政府部門代表,就研究的建議和設計概念表達意見。約百名專業團體及學術界代表出席,包括香港建築師學會、規劃師學會及工程師組織等。

就碼頭重置方案,與會者大多選擇原址重置,亦有表示兩個方案都不喜歡,部分人士指出,把碼頭重置於具創新設計的九號和十號碼頭之間,並不配合其歷史設計,亦減少整體碼頭的泊位,屬浪費公帑;但他們又感到原址重置會影響P2路工程,指兩方案均不可取。

共建維港委員會成員司馬文指出,政府可先興建已刊憲的P2路,在原址重組皇后碼頭時再興建經修訂的P2路,完成後可清拆最初的P2路,惟土木工程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長韓志強指出,雖然有關建議技術上可行,卻會拖延重組碼頭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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