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有效監察制度 一筆過撥款捱批
2008年4月21日
【明報專訊】長者送飯服務質量下跌,前線社工將矛頭指向一筆過撥款,批評制度助長機構胡亂花錢卻未有顧及受助人真正需要。社署則指,一筆過撥款除了薪酬還包括「其他費用」,以支付機構膳食、交通費、設備等項目支出。由於「其他費用」會參照政府整體物價變動而每年調整,因此食物價格上升會反映在每年整筆撥款合約款額的調整之上。
社工﹕寧建寫字樓不增膳食費
有社福機構廚師及前線社工表示,一筆過撥款實施前,機構獲發指定撥款營運膳食服務,每當年內出現盈餘,長者可間中獲發冬菇及罐頭鮑魚等貴價食物。「但一筆過撥款推行後,機構寧將錢調動來建優質寫字樓、留用儲備至『水浸』,也不願大額投放在沒錢落袋的服務。」該名廚師表示,機構多認為送飯服務難回本需「貼錢」營運,故不願意投放大額資源。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超雄批評,政府推行一筆過撥款的同時,未有建立有效機制監察機構的營運開支,如今通脹暴露了機構罔顧長者膳食需要,呼籲政府認真檢討一筆過撥款引伸的問題。
社署表示,在整筆撥款資助機制下,機構可自行調配款額及更具彈性運用儲備。政府今個財政年度起,向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的162間機構特別增撥每年2億元經常性撥款。政府將於年底前完成一筆過撥款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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