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3, 2008

香港互聯網協會

討論區供出被告 網友批篤背脊
互聯網協會﹕警方仍須求助供應商

2008年2月13日

【明報專訊】控方昨日披露24歲被告把內藏100張疑似藝人相片的壓縮檔,上載至地中海島國塞浦路斯的伺服器,再把相關超連結張貼於本港討論區讓人下載,警方遂向討論區網主索取被告資料,成功捉拿被告。有網友狠批網主「篤背脊」,供出涉案者的IP位址,做法有違網主與網友之間的互信關係。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莫乃光說,即使討論區網主向警方披露貼文者的IP位址,警方仍須與網絡服務供應商聯絡,才能找出該用戶的身分。記者昨向警方查詢,是否曾就該案向互聯網供應商索取被告資料,發言人拒絕評論。

對於有網友狠批網主「篤背脊」,遊戲人間桌上遊戲討論區網主KVEX強調,討論區負責人有責任保護會員私隱,除非警方出示法庭手令,否則網主不應輕易披露會員資料。他又稱,曾有會員參加討論區活動時搗亂,有人要求他將滋事分子的資料公開,但KVEX不欲有任何會員受到騷擾,最後只在網頁發出警告字眼,及將該滋事分子列入黑名單。

不過,莫乃光指市民在註冊成為討論區會員時,討論區通常只要求網民用電郵地址登記,毋須提供太多個人資料,故警方需要互聯網供應商協助,利用IP位址追尋用戶;警方以往調查BT案時,亦以同樣方法找出元兇。

守則列明會向警方披露資料

他續稱,網上討論區的會員守則中,一般已列明網主有權向執法機構披露用戶資料,當網民登記做會員時,已等於同意有關規限。莫強調,即使討論區沒有寫出條款,當警方以執法理由要求網主透露會員資料,甚至出示手令,網主亦有責任遵從。

莫又認為,網民不滿討論區沒有保護用戶,可能是網主宣傳不足所致,但現時網上討論區已非單純討論園地,不少已作商業運作,甚至兼賣廣告,故他提醒網民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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