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30, 2007

傷殘青年協會

殘疾團體斥港府只立法不規管
瑞典首都爭取兩年後成最無障礙城市

2007年12月30日

【明報專訊】「City for All」(所有人的城市)是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施政理念,政府提倡殘疾人士和輪椅使用者應同等使用各種公共設施,遂每年額外斥資1億元,在路面安裝引路徑和將公共建築的大門改裝為自動開關等,爭取2010年被評為全球最無障礙首都。香港無障礙設施條例與瑞典相若,但殘疾團體不滿政府「只立法不規管」,殘疾廁所常常淪為大廈雜物房,促政府嚴厲執法。

斯德哥爾摩在1999年宣布落實無障礙計劃,到2010年便要成為全球最無障礙首都,市政府遂成立專責小組,監管所有政府建築、交通工具及私人發展商引入無障礙通道的情。小組負責人Pernilla Johnni表示,計劃主要涵蓋所有路面設施,包括所有路口須削平路邊石方便輪椅上落,盲人引路徑要貫穿大小馬路,各類階梯邊緣要有色彩強烈的警告條及加建斜道等。

就算極具保留價值的古蹟建築亦要為殘疾人士提供方便。在已有80年歷史的市政廳,政府在古式大門亦加裝自動開關系統,方便輪椅使用者出入,分隔廳房的梯級亦要改裝為斜台。在展覽古船歷史的瓦薩博物館,視障人士亦獲特殊待遇,可進入禁區親手觸摸一艘逾300年歷史的古戰船,了解船隻構造。

Peter Lund赌n-Welden表示,2010年目標有助社會凝聚無障礙城市共識,但政府仍須在未來3年訂下具體指標,量度斯德哥爾摩的無障礙設施是否達世界第一水平。

廁所淪為雜物房 促政府嚴厲執法

香港早於1985年已規定所有新建的商業樓宇須為殘疾人士提供通道設施,到1997年推出《設計手冊: 暢通無阻的通道1997》,規定所有1997年後落成的樓宇要符合無障礙水平,但所有97前舊樓則不受監管。

傷殘青年協會義務司庫陳錦元稱,雖然法例推出多年,但社會的無障礙意識仍落後於歐洲社會,例如不少殘疾人士廁所被業主改為雜物房,或設計不合標準,政府卻無嚴格規管。

傷青會過去2年在灣仔、觀塘及黃大仙3區巡察區內無障礙設施,發現其中170個設有梯級的進出口中,逾九成梯級沒有合標準扶手,八成梯級邊緣沒有警告條方便視障人士。在160個殘疾人士洗手間中,48%坐廁高度不當,令殘疾人士「得物無所用」。

陳錦元指,報告顯示很多發展商和大廈管理者沒有嚴格遵守法例,設施日常管理亦欠佳,促請政府明年研究修例時,加強執法效力,並將條例擴闊至3.4萬幢97年前落成的舊樓。

明報記者 賴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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