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6, 2007

維港兩岸地皮擬公私營運

維港兩岸地皮擬公私營運
避免政府發展商分割式管理

2007年11月26日

【明報專訊】由天星碼頭、皇后碼頭,以至海輝道、啟德和西九發展,維港兩岸的發展近年惹來不少爭議,為免由不同政府部門及發展商「分割式」管理地皮,發展局擬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管理維港兩岸的發展,初步構思以公私營機構營運兩岸的零售用地。當局將於下月5日與共建維港委員會商討有關議題。有立法會議員擔心,若合作模式不涉公共財政或更改土地用途,將能繞過立法會和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監管,難以確保公眾能使用海濱(見另稿)。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現時維港兩岸土地主要由政府管理,並非最好的發展模式,「若照舊由政府賣地給某發展商興建兩幢大廈,康文署招標建一個小食亭,隔壁有另一承建商興建的零售設施,是較『分割式』的發展」。

邀私人團體發展 提升效率

他以星光大道為例,希望邀請私人發展商或團體發展和管理沿海用地,「星光大道現時做得不俗,政府讓新世界營運20年,由康文署靈活安排管理,發展商自然有誘因推行很多活化項目,與政府自己管理有分別」,他認為公私營合作能提升營運效率。

楊立門拒絕透露哪幅地皮將優先採取公私營合作和合作的模式,但他認為合作未必與土地用途有牴觸,未必需要城規會通過。

政府將以合作協議訂下發展條件,「如要符合土地規劃原意,確保港人能享用海濱,亦可能要求定期舉辦活動吸引人流,或規定管理模式,例如要多少人管理等」。

建議紅磡沿海地作試點

共建維港委員會海港計劃檢討小組委員會前主席吳永順表示,該會於兩年前曾探討有關問題,「紅磡海旁部分海濱一直空置,政府一直不願做,有附近酒店的發展商曾到委員會建議由他們管理該片空地,但不少委員擔心海濱會淪為私人酒店的一部分,公眾去不到,最後不了了之」。

他建議政府以試點計劃在較小規模的沿海用地如紅磡、尖沙嘴海濱長廊的餐廳試行公私營發展模式,確保有足夠人流後,才把新的管理發展模式擴展至中環、灣仔等具爭議性的地皮。

測量師學會高級副會長余錦雄指出,現時多塊沿海用地皆有潛質採取公私營發展,如中環怡和大廈後方土地及西九龍部分地皮。

中環新海濱設計 1月公布

另外,楊立門表示,規劃署已完成涉及皇后碼頭和中環舊天星鐘樓位置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本周內將與顧問公司商討研究結果,並會加入早前在海濱設計比賽勝出的作品元素,例如增加綠化地帶,預計明年1月公布研究結果,屆時當局會展示多個中環海濱的設計,經3個月的諮詢和收集市民意見後,相信可於明年中落實設計。


明報記者 何嘉敏
或繞立會城規監管 難保市民享用海濱

2007年11月26日

【明報專訊】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和營運土地的例子,包括新世界贊助興建星光大道和2005年公布的西九發展等,可謂寥寥無幾。有立法會議員坦言,政府公私營合作的經驗不多,擔心有關管理繞過立法會和城規會監管,無法確保市民能享用海濱。

文化康樂 應由政府營運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蔡素玉擔心,公私營合作發展沿海用地會繞過城規會的審批,「政府可委任『自己人』進入共建維港委員會,若不涉及更改土地用途,商討好便可落實。若靠政府的合作協議,當中不涉條例監管,政府有多少議價能力?若涉及收費設施,政府可否爭取給予長者優惠?」

蔡素玉認為,涉及公眾利益的沿海用地,如文化藝術、康樂等,應由政府負責營運和管理,「始終發展商以商業考慮為主,未必能保障公眾利益,市民可能難以直達海濱」。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劉秀成則指出,若有關合作不涉公眾財政,立法會便無法監管沿海模式,建議政府多諮詢立法會及專業人士。

測量師﹕合作協議足以監管

測量師學會高級副會長余錦雄認為,政府與發展商的合作協議足以監管沿海發展,「若寫明一半地皮用作老人中心,也可確保公眾用到海濱,不是只有城規會能監管」。共建維港委員會海港計劃檢討小組委員會前主席吳永順則建議,釐定協議合約期時,要清楚列明,若達不到要求可轉用其他發展商,以保障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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