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企業社會責任這回事!
--葉蔭聰
賴希(Robert Bernard Reich)是克林頓當總統時期的勞工部長,他現在加州大學柏克來分校的高文公共政策學院當教授。他在新著《超級資本主義:商業、民主及日常生活的轉變》 (Knopf, 2007)中,反對倡議企業社會責任,他認為,這種概念轉移了大眾視線,造成幻象,同樣,他認為企業收入稅對財富分配沒有作用(他建議向股東收稅),而企 業的罪行責任也是一種謬誤。他的觀點很簡單,就是要把責任追究到個人身上。
「企 業不能懷有犯罪意圖,因為它們不像人類,有能力產生意圖。Arthur Andersen(一家全球性會計公司)像一個人名,但是,會計公司只是一個法律上的虛構物... ...在任何情形下,陪審員如何知道企業「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的」?企業無法分辨對錯,無法知道任何事情,甚至無法採取行動,只有人才能分辨對錯,只有人 才行動,這是民主的基本信條。」賴希說。
順著他的想法,他倡議企業的憲法權要一併取消,除了一紙合約中的條文外,企業不應有其他憲法權利,包括言論自由,也不應在民主制度中有代表。
賴 希認為,現在的資本主義競爭很激烈,我們一方面要求極低價的產品(Walmart是個好例子),以及追求高的投資回報;同時,另一方面,我們作為公民的身 份正在萎縮,受到企業對政府的影響,我們的權益日漸萎縮,我們甚至不相信可以要求政府對私人企業行為作出合理限制,我們不再相信會有好的政府政策,我們反 而希望企業有好的政策,所以,我們會有「企業社會責任」這種說法,還讚賞企業做了好事。賴希稱此為「被轉移的政治」(politics diverted)。
賴希認為,應重建一個免除企業影響的公共領域,讓合理的政策可以被討論、制定與執行。
賴希在九月/十月號的《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中有一篇名為<資本主義殺害民主>,內月不少這本新書的觀點。
Source: 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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