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02, 2007

「創投慈善」社企商業革命

五分鐘聽一席話(original source):
http://fiveminute-hket.blogspot.com/2007/06/blog-post.html
「創投慈善」 社企商業革命
講者:阮耀啟(香港大學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學人)

全球首富比爾.蓋茨(Bill Gates)去年六月突然宣佈,他將於零八年淡出微軟的日常營運,全身投入慈善事業。蓋茨這個令人譁然的決定,既戳破了巨賈「為富不仁」的印象,亦令人發現,原來「高科技」也可以這樣和慈善事業劃上等號。

但其實早在科網熱潮方興未艾時,一些「新經濟」的寵兒已為傳統的慈善行業掀起革命。

科網熱點石成金,許多初生之犢一夜暴富,部份天之驕子遂衍生回饋社會的念頭。可是在捐獻之際,卻對傳統慈善組織的運作相當懷疑:單靠接濟,這些慈善團體怎可能持續發展?他們進而大膽假設:為什麼不可以像我們一樣,從車房起家,經創投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支持,日漸壯大後,掛牌上市?這樣,慈善團體也可擺脫被接濟的命運了。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學人阮耀啟,在一個「三十會」的研討會上介紹這種全新的「創投慈善」 (venture philanthropy)概念時,這樣打比方:

如果把慈善事業比喻為股票市場,那麼「創投慈善」與「社會企業」的關係,就好像「創投基金」與「新興公司」(Start-up)一樣。

而「創投慈善」與一般「無名氏」捐獻者不同之處,在於它不但「出錢」資助該社會企業,更「出力」扶助它們成長。這包括派出成員加入後者的董事局、在營運上出謀獻策、甚至出動本身的人際網絡,以期在三數年的投資期內,使被資助的社會企業暢順運作,並在脫離基金後,仍能自力更生,不必依賴公眾或政府的捐獻。

可想而知,這種「高度參與」、「目標為本」的「商業」運作模式,將大大衝擊傳統的社會企業和非政府組織。直接點說,這有違他們「博愛」、「非牟利」、「以人為本」甚至以「同情」為籌款基礎的本質。

舉例,一位「三十會」的專業成員,曾經義務為一家社會企業提供諮詢服務。一位盡心盡力的社工負責人,很高興地說,他們不但收支平衡,而且已經有錢賺了。那位三十會的成員問:「你有沒有把自己的工資也算進去呢?」,對方想了一想,搖搖頭:「沒有啊...不過如果算了進去,就沒錢賺了。」問題是,俟這位「好」社工一走,他必須找到一個和他一樣不支分文的人接手,否則,這家社會企業便不能繼續下去,它所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也必隨之而逝。

由此可見,要大力發展社會企業,必須先扭轉人們對它的核板印像:作為「企業」,賺取盈利是理所當然的事;只不過,社會企業在賺錢之餘,也著眼於解決社會問題,例如「平安鐘」為長者提供緊急服務、「新生會」幫助精神病康復者就業。福利事業與商業,並非水火不容,若雙方能合拍共舞,反能創造雙贏。

連世界上最聰明的人之一蓋茨,也聲稱要全身投入慈善事業,以紓緩疾病與教育難題,可見他心中的資助形式,絕不止捐一大筆錢那麼簡單。

「三十會」正摩拳擦掌,準備以「創投慈善」的模式,藉各成員的專業知識,從金錢和行動上幫助具潛質的社會企業。但「創投慈善」與「社會企業」是唇齒相依的產物,故「三十會」面對的其中一個難題是,究竟香港有沒有足夠的社會企業,供他們資助與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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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慈善 Vs 傳統慈善

 創投慈善

  撥款通常持續數年

  隨社會企業逐步成長,撥款逐漸減少,最終該社企可以獨立運作

  資助機構既出錢協助社企的成立,又出力提供營運指引

  資助機構的「投資」,視乎企業回報而定

  撥款是雙方建立關係的開始,過程中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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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統慈善

  撥款通常以一年計

  撥款在指定日期內終結,或隨款項用罄而止

  撥款以資助特定計劃或服務為主,資助機構並不出謀獻策

  資助機構的「撥款」,以企業提供的計劃書為考量因素

  俟撥款後,雙方關係即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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