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資助失業者創業
概念由傷及健 鼓勵工作勝發綜援
2005年9月8日
【明報專訊】政府正研究把現時協助傷殘人士就業的「社會企業」概念,延伸至健全綜援失業人士身上,若概念成功,失業綜援領取者將來或可申請政府資助,自組非牟利公司,提供具市場競爭力的服務或產品,例如餐飲服務、清潔服務等。政府相信,相較發放福利金,社會企業模式更能提升失業人士的自信和就業能力。扶貧委員會下周一將討論有關概念。
扶貧委員會已發出最新會議的討論文件予各成員,本報獲得的文件內容顯示,下周一會議將會討論「『從受助到自強』——社會企業的發展」。內文解釋,社會企業的主要特點,是同時服務社會又兼顧市場邏輯,例如聘請弱勢社群去提供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文件指,社會企業最顯著的例子是「創業展才能」計劃(亦稱種子基金),政府在2001年撥款資助殘疾人士有關的就業計劃,提供資金作開業成本。較為人熟悉的例子包括弱智人士自組抹車隊、失明人士開按摩公司、精神病康復者經營餐飲速遞等,部分成功企業,現已能在公開市場參與競爭。
建議社企概念與綜援掛
文件指,社會企業有正面效應,令弱勢社群循序漸進,體驗「真實」的工作環境,累積工作經驗,提升技術和就業能力,長遠邁向公開就業,甚至達至自力更生。另外,社會企業可以促進官、商、民跨界別聯繫,建立社會資本,並向下一代傳達「自力更生」的重要信息。
因此,文件建議扶貧會成員考慮向公眾推廣社會企業的概念,並在行政、法律和規管上製造有利社會企業的營商環境。其中一個建議,是把社會企業概念和綜援計劃掛。因現時失業綜援領取者需要參加「自力更生」計劃,文件建議,失業綜援領取者,或可以在自力更生計劃以外,選擇參與社會企業。
中小企憂競爭 致更多在職貧窮
不過,文件亦指出,社會企業亦有爭議,尤其是當企業涉及健全人士,中小型企業可能會擔心營商環境被削弱。另外,亦有批評指所開設的職位未能持久,而且是傾向低收入,或許會導致更多在職貧窮。此外,本港亦欠缺既有商業背景,又熟悉社福界運作的專才。
明報記者 譚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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