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可6個月前訂康文署場[16:03]
明報即時新聞 2005/06/29
康文署後日起放寬預訂康樂體育設施的程序,正式註冊的協會及社團最早可於6個月前優先預訂。
根據現行的預訂程序,這些協會和社團只可以在3個月前辦理預訂手續。為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康樂體育活動,養成經常運動的習慣,康文署決定放寬相關程序。
康文署表示,程序放寬後,這些協會和社團可以有更充裕時間籌辦各類康樂體育活動,同時可提高康文署設施的使用率。
有關的放寬措施適用於下列的康樂體育設施:
(一)於非繁忙時間(包括星期一至五早上7時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的體育館主場和活動室,
(二)任何開放時段的壁球室和健身室。
正式註冊的的協會及團體一般包括各區的非政府機構(例如社會福利機構、殘疾人士中心、長者中心和青少年中心)、體育總會的屬會、婦女團體、互助委員會、街坊福利會、文化和藝術表演團體,以及公司和社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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