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ied below is the editorial introduction on the featured topic, and an extract from one of the articles which suggests - broadly speaking -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NGOs in Hong Kong. But is this typology a meaningful one?
專題:社會福利與扶貧
今期「社會福利與扶貧專題」共收錄九篇文章,大致分兩類,首六篇討論福利主義,探討香港是否有福利主義?為甚麼有人避談福利主義?福利主義的局限,及它與社 會運動的關係。餘三篇討論扶貧,正好回應施政報告的扶貧政策。扶貧是甚麼?它與社會福利的分別?為何「非政府組織」(NGO) 喜歡扶貧?扶貧是陷阱嗎?
論「非政府組織」(NGO)
夏菽
「非政府組織」的定義其實很含糊,一般同時指「非牟利組織」。以香港情況觀之,可分四類:
a) 一類是受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團體。在拉美,法西斯暴力橫行,「非政府組織」採取低調,協助一部份窮人解困,末嘗不是一件有意義的事;反觀香港,既無暴力威脅,社會服務的「非政府組織」卻絕少介入社會抗爭。近年,社會服務的「非政府組織」推動對第三條路、公民社會、社區共享,以至合作社、社區經濟的討論,當 中不乏想從政府手上搶佔更多服務,接取更大份額津貼之嫌。換一個角度看,未嘗不可視為部份社會服務界精英,在新自由主義緊縮政策下,欲借民眾之名來維護 「專業」地盤的一種企圖。歷來,香港社會福利界的「非政府組織」都是政府的忠實伙伴,是「半政府組織」。
b) 第二類是直接受「國際捐助者」資助,或作為國際組織本地分支的「非政府組織」。活動範圍由人權、扶貧、勞工,至環保也有。它們並不排斥政治議題,但較易出 現以「國際捐助者」角度來篩選本地議題的毛病,因此常孤立在本地議題之外。尤其一些NGO本身也是基金的提供者,因此它們的立場與趣味會對本地其它「非政府組織」(向前者申請資助)造成一定影嚮(甚至負面影嚮)。
c) 第三類是各種民間組織,有時稱為自助互助團體,範圍由富豪俱樂部至綜援小組也包括在內。當中既包括有政治取向的、社會行動取向的,也有非政治化、講求個人趣味或宗教的。有意見認為自助互助團體茁壯,代表了公民社會的成熟程度,有些學者因此倡議訂立量度公民社會的標準。但也有意見認為,自助互助團體蓬勃,並 不表示社會就存在公平和公義,將大財團俱樂部與窮人互助小組並排未免令人感到諷刺。
d) 第四類是基層團體,由於第三類民間組織內容太分歧,權益立場互相衝突,因此有分析將位於社會基層或邊緣的社群,如:勞工團體、失業者團體、綜援團體、新移民團體、部份婦女團體、部份宗教團體分出來,另成一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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