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4年11月24日
時間: 下午3時正
《登記表格》
2004 年3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頒佈了新的《基金會管理條例》,這是有關基金會的第一部行政法規,對促進基金 會的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該條例反映中央政府對基金會發展的重視及致力改革其管理體制,同時也為國內基金會、乃至整個民間社會和公益慈善事業面臨帶來 新的發展機遇。
基金會得以完善發展,還需要各方將新條例落到實處,並付諸行動,更要採取一系列配套的措施。新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不僅影響國內公益團體及民間社會的發展空間,對本港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與內地合作及發展空間也有重要意義。
為了讓本地社會福利界同業對新的《基金會管理條例》有更深認識,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與社會服務發展研究中心特別舉辦上述研討會,並邀請了中央人民政府民政部 主管有關條例之副部長姜力發表演講。姜力副部長是國家民政部主管民辦非企業單位事務之領導,對推動國家社會福利社會化及民間公益事業發展一向都非常關心。
Lusina from the Faculty of Law at HKU (our expert on trust law in Hong Kong and China) will participate in this e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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