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君接受校本條例修訂
【明報專訊】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與教育統籌局長李國章就《校本條例》的爭論,昨日出現戲劇性發展。在教協會長張文光解釋下,陳日君「恍然大悟」,得悉教統局已修訂議案文件,容許2008年後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也可獲一次過35萬元「起動費」。陳日君對政府「讓步」感釋然,但對政府只容許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靈活運用撥款仍感不滿。
08年後成法團仍獲撥款
教統局擬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3.5億元撥款,作成立法團校董會學校的「起動費」,文件於本周五交財委會討論。陳日君昨日接受商台節目《左右大局》訪問時,繼續臚列校本條例的不公平,並即場邀請李國章本周四在電台公開評論校本條例,又說若通過該撥款,勢將興訟,「不用局長(李國章)擔心,(我們)不會用學生錢(興訴訟)」。
陳日君原以為政府堅持給予成立法團的學校連續4年、每年35萬元「起動費」,但張文光向陳日君解釋,該條款剛作了修訂,把35萬元款項減至只作1年撥款。
另外,學校若於09年7月1日前決定成立法團校董會,仍可獲35萬元。
陳日君︰我們是講道理的
陳日君聽後即表示,若真的已作此修訂便「很公道」,但說沒有獲通知條例已作修訂,又指李國章日前反駁他時應說明,「我們是講道理的」。
不過,政府仍堅持讓成立法團校董會方可靈活使用撥款,張文光指這可能存在問題,正諮詢法律意見。陳日君亦說政府應一視同仁,給予所有學校有這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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