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惹侵人權爭議 延諮詢期
【明報專訊】《慈善組織諮詢文件》諮詢期原定本月16日結束,法改會轄下的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鑑於不少機構反映要求表達意見,故決定將諮詢期延長至10月31日。他指出,得知公眾對文件內容有爭議,特別擔心影響人權及宗教自由,小組委員會整理收集所得意見,期望明年初向法改會提交報告。
宗教團體堅拒公開帳目
多個人權及社福組織昨舉行《慈善組織諮詢文件》圓桌研討會,出席的陳智思表示,過往出席10多場諮詢會聽到不少意見,對於為提高慈善機構透明度須公開帳目,有宗教團體堅持認為收教徒「奉獻」並非公眾捐款,故沒理由向公眾交代。他指出,以英國為例,有宗教背景的慈善團體都須公開所有帳目,但由於本港在這部分爭議較大,怕影響宗教自由,故仍要從長計議。
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莊耀洸在會上質疑文件中對「慈善」的定義未有加入「人權」,而且與現時稅務局確認的定義沒有太大分別。綠色和平行政與區域發展總監馮家強亦指擔心日後倡議政策都被視為政治活動,打壓有人權工作的慈善團體。
正言匯社社長張超雄表示,文件中並無交代建議成立的慈善事務委員會規模及成立過程,擔心向政府交代就會受到操控。亦有與會人士建議政府可從現行稅務局的機制,加強對慈善組織監管,要求所有機構劃一公開財務報告。
陳智思表示,根據外國例子,涉及政治目的的活動都不被列為慈善活動,又強調建議成立的慈善事務委員會將保持獨立性。他又稱小組會繼續聆聽公眾意見,期望明年初向法改會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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