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機場生態補償未兌現
環團﹕第三跑道 「新債免問」
【明報專訊】機管局今日會與十多個環保團體開會,商討興建第三條跑道對環境影響及相關補償措施,但環保組織長春社質疑,機管局刻意淡化興建跑道對生態影響,且當局20年前承諾的多項生態補償措施至今未盡兌現,故堅決表態「舊債未還、新債免問」。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主任吳希文指出,興建機場前的赤角區內有紅樹林、次生森林和淡水濕地具生態價值的資源,機管局於1991年的環評報告中提出多項生態補償措施,但至今未能兌現承諾(見表),質疑機管局的可信性。
紅樹林淡水濕地補償效果差
赤角和北大嶼山工程令當地多達7公頃紅樹林被移除,當局初時承諾在大澳廢鹽田內種植11公頃紅樹作補償,但計劃因船隻碇泊保護區工程而延至2006年才開始。吳說,根據地政署提供的地圖計算所得,實際種植的紅樹不足5公頃,長春社於2007年10月及本月視察,見木欖生長緩慢,懷疑不適合在大澳生長,反映當初選址馬虎,未達補償效果。
赤角機場工程亦破壞了當地雀島天堂,被移除次生森林達20公頃,破壞了101種雀鳥棲息地,吳希文說,93年在東涌重造的60公頃補償林地中,至97年只有半數樹木存活。現時植林區主要樹木為黧蒴錐和石筆木,兩者果實均為硬殼類,非雀鳥愛吃的漿果類,未能發揮吸引雀鳥棲息的生態功能。
補償措施亦包括96年完成的保育淡水濕地研究,提議把16個地點劃入郊野公園範圍或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但97年至今,只有沙螺洞、龍虎山和北大嶼山(擴建部分)3個地點成事。
機管局:已履行承諾
吳希文促請機管局,應先跟進兌現90年代的承諾,並要在進行第三條跑道的環評前先提出詳細生態補償措施,以及作試點計劃,讓環團和社會檢視其可行性及監察。機管局發言人未回應會否跟進指控事項,只稱已履行相關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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