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訂慈善法 後組宗教局
政府圖插手慈善機構
2011年08月12日
【本報訊】被視為「社福界 23條」的慈善法正進行諮詢,社聯昨舉行簡介會,聽取宗教界人士對立法規管慈善機構的意見。據了解,身兼法改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主席的社聯主席陳智思說在會上說漏嘴,稱內地有慈善法,可能令特區政府有立法壓力。有出席會議的宗教人士更指,有內地官員曾向他們分析,立慈善法後,下一步很可能是成立宗教局。
多個基督教、道教、佛教團體的代表昨午到社聯出席簡介會。據悉,陳智思在會上介紹慈善法諮詢文件時,曾說過因內地也有慈善法,可能令香港政府也有壓力。有社界福人士感到,特區政府急於訂立慈善法規管香港的慈善團體,是基於要與內地看齊。
不滿人權工作不在慈善範圍
會上一名基督教人士更稱,曾跟一名內地官員交流,對方表示香港將來也會成立宗教局。該教會人士追問因由,內地官員分析,特區政府立慈善法是第一步,成功立法後,慈善事務委員會就可插手規管慈善機構,屆時就有可能插手宗教團體營辦的慈善機構。
據了解,不少宗教界人士擔心慈善事務委員會,將來插手干預宗教團體慈善以外的活動。社福界另一不滿是,從事人權工作並未納入慈善機構定義中。據了解,陳智思支持將人權事務納入慈善機構的範圍,但最終因特區政府不同意,推出了現在這個版本的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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