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機構撥款不問資產富者愈富
監察團體質疑未交代儲備用途
【明報專訊】政府推行整筆過撥款已10年,社會福利署向社福機構的撥款審批準則,其實一直沒有嚴格考慮受助機構坐擁幾多資產,財雄勢大的機構即使「水浸」,獲批款項仍然可以逐年增加,社福界因而出現「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現象。本報翻查今個財政年度獲批最多撥款的10間機構,發現它們坐擁的現金及股票等資產(不計物業)都以億元計算,相等於年內開支三成以上,卻未有詳細藍圖,交代有關儲備如何應用在社會服務範疇。
非公帑資源不作監管
審計署上月批評,受公帑資助的扶康會去年整筆撥款儲備達9000萬元,但沒有計劃運用儲備的優次時間。事件令人關注社福機構積累財富,除了屬公帑的整筆撥款儲備,機構坐擁的資產總額亦「水浸」,致資源未有投放服務惠及弱勢社群。監察慈善機構網站「明施慎選」負責人溫澤君舉例,美國當局向慈善機構撥款,會審視它們擁有的資產,但社署現卻未有為機構的資產劃線設限,只規定機構年內累積的整筆撥款儲備上限,不得超過年內營運開支的25%,非公帑資源則不作監管。
「正覺蓮社」資產為支出3倍
「明施慎選」發現,2011/12年度獲社署撥款1.03億元的「香海正覺蓮社」,2009/10年度持有的現金和投資產品合共超過4.2億元,是同年支出1.37億元的3倍,其中一名員工年薪達120萬元。「明施慎選」質疑,為何正覺蓮社「水浸」下每年仍可獲批公帑,而機構的大額資產如何投放社會服務亦未有說明。
若以社署量度儲備不能高於營運開支25%的準則,來量度機構持有的現金及股票資產,便發現大部分都「超標」。社署向立法會提交的2011/12年度整筆過撥款文件顯示,獲最多公帑資助的是東華三院,達7.1億元。東華三院年報指出,至2011年1月持有現金及投資達19億元,相等於年內27.2億元開支的70%。
十大撥款最多機構中,排行第二的是香港明愛,現金及投資達7.8億元,為開支的53%。排第三的聖公會福利協會則有2.8億元,為開支的44%。至於被審計署批評的扶康會,在十大中排行第七,年報顯示其現金及投資達1.8億元,是開支的65%。
「申請綜援、公屋要符合資產上限,為何慈善機構獲公帑資助,卻沒有資產限制?結果是有錢的仍收政府最多錢,但細機構卻難以出頭。」溫澤君強調,機構有錢不是罪,但必須向公眾交代具體服務規劃藍圖,說明如何使用累積資產,而不是單存放在銀行而不動,社署必須訂立一套量度資產準則。她說,機構管理層取高薪雖然難言對錯,但需有量度管理層表現的機制,並向捐款人交代。
社署﹕服務藍圖機構自主
社署回應,受整筆過撥款津助的機構,每年須提交已審核財務報表,包括機構的資產狀。機構亦可營辦非社署資助的福利服務,但有關的盈餘及資產,不在社署的管轄範圍。而機構的服務藍圖規劃,屬機構自主管治事宜,應由機構的董事會及管理委員會決定。
明報記者 盧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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