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1, 2011

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

兩律師會:涉案人不應論案件
特首高官批政黨阻基建

【明報專訊】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昨日發聲明表示,關注近日公眾對申請司法覆核的言論和行動,兩會提醒涉案人不應公開討論仍在司法程序之內的案件,特別是與當事人有關連的人士或代表。兩會強調,法院不論案件性質或當事人身分,都會不偏不倚地根據理據作出裁決。

特首曾蔭權在前日答問大會引述外界意見批評「政黨及政客」利用法律程序來阻撓基建,令基建「好事多磨」,有議員亦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被法院駁回的事件,不點名批評公民黨濫用司法程序。昨日立法會內會上,政務司長唐英年亦多次提及事件。

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昨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根據《基本法》35條,香港市民有權對行政機關及其人士所作出的行為提出起訴,如當時人如對初審決不滿,亦有權上訴。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