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居民:破產都要打落去
街阻建樓 遭發展商索償
【明報專訊】美孚新居民反對第8期旁原石油氣庫地皮建「屏風樓」,多次堵塞工程車輛進出,發展商祥達發展有限公司日前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更向居民索償損失140萬元及每月1.7萬元的保安費。被告之一、「反對興建美孚新屏風樓」負責人盧松昌表示,祥達今次等同用金錢欺壓小市民,「我知道輸便要賠百幾萬,再打落去都要用好多錢,但總之我打到傾家蕩產,要我破產,我都要打落去,最多我自己抗辯吧!」他說,居民會繼續全日留守屏風樓地盤的附近,確保祥達不會施工。
事實上,一班美孚業主已表明會透過司法覆核阻止發展商施工,但有關行動至今仍未進行。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如今發展商搶在司法覆核前「先下手為強」,若法庭短期內就批出禁制令,令發展商能搶在司法覆核前動工甚至迅速興建,「生米煮成熟飯」的結果,可能會令後來的司法覆核變得無意義,甚至影響法庭是否會作出任何推翻工程的裁決。
發展商申禁制 索賠140萬
原訴為祥達發展有限公司,7名被告為公民黨深水區議員王德全、示威召集人葉少舟、美孚新居民盧松昌、張志賢、李慧娟及余慧根,連「任何擅闖地盤或阻止發展商進入地盤人士」亦被列為被告(見另稿)。發展商下周五將到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
祥達發展的兩名董事李穎賢和葉宏德,都是高李葉律師行的合伙人,居民一直相信他們背後其實是新世界發展,而社民連成員昨日亦與居民代表到中環新世界大廈外示威。新世界一直強調與事件無關,集團發言人表示不會回應今次事件。
原訴於入稟狀詳列被告堵塞地盤的詳情,除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及索取延工損失外,更要求法庭要重罰被告,指被告明知工程合法仍不合法地作阻礙,漠視原訴已將施工日期由去年8月延至今年3月,曾多番與居民磋商及配合,被告等又發動傳媒戰來施壓,質疑他們只為個人利益、如樓價下跌等因素,不惜負上賠償責任但求令工程停止。
小業主申覆核法援待批
據悉,計劃透過司法覆核阻止工程的「反對興建美孚新屏風樓工作小組」,目前正等候法援審批申請。被告之一、工作小組負責人盧松昌表示,祥達發展控告他們等同用金錢去欺壓小市民:「他們自恃財雄勢大,找間大律師行(孖士打律師行)來控告我們,但我們的抗爭有理。」他說,居民會繼續全日留守屏風樓地盤附近,確保祥達不會施工,但其實自從事件鬧大後,對方已停工。
月入約2至3萬元、從事時裝設計的盧松昌,昨捧那疊數百頁的入稟狀,深明要為自己「伸張正義」並不容易:「我知道要輸便要賠百幾萬,而再打落去都要用好多錢,但總之我打到傾家蕩產,要我破產,我都要打落去,最多我自己抗辯吧!」他稱,小組稍後或籌款打官司,硬碰祥達。
居民團結倡分擔百萬訟費
另外兩名被告余慧根和妻子李慧娟同是退休教師,居住在美孚新30年,二人均有強積金作後盾。2009年加入工作小組的余慧根,表明即使要動用自己老本打官司,也同意要繼續抗爭下去,「我即使要宣告破產,也要和對方玩下去」。工作小組召集人葉少舟批評,祥達發展旨在以法律程序嚇退美孚居民,但他們並不懼怕。一直跟進事件的深水美孚新區議員王德全說,雖然去年搬離美孚,但如今與美孚居民齊齊被告,感到無限光榮,直言未有居民言退,有居民更建議若輸掉官司,百多萬官司費用可由六七十位居民一起分擔,「我們全都是誓不低頭!」
【入稟編號:HCA708/11】
明報記者 姚國雄 陳穎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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