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明年拒收電子垃圾【明報專訊】本港每年產生約540萬件電子垃圾,八成會被回收,其實回收後的電腦及電子設備廢物,大部分會出口至內地、巴基斯坦等發展中國家。然而,內地明年1月1日起將實施廢舊電腦電器生產者責任法令,不再進口電子垃圾,但香港環保署又遲遲未訂立處理電子垃圾條例,本港恐出現大量電子垃圾滯留。有環保團體呼籲市民自發回收,減少電子垃圾對環境的破壞。
環團籲民間自發回收
地球之友4月起推出為期3年的《良心回收》約章計劃,參與機構須將棄置的舊電腦、電器等電子垃圾,交由明愛、聖雅各福群會、香港電腦商會等由環保署監管的機構回收處理,以減少電子廢物破壞環境。計劃至今已有逾500個屋苑、商廈、企業及政黨響應。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表示,現時每年只有約10萬多件電子垃圾經明愛等志願機構回收處理,佔本港電子垃圾總量的1.5%,相信與缺乏便利的回收渠道有關,「不少市民想回收電子垃圾,可能要等2至3個月回收商才上門回收。如屋苑、商廈先統一回收,再聯絡回收商,既方便市民,亦令回收機構可一次過回收,節省運輸成本」。
籲港盡快訂立《生產責任制》
她又表示,若要長遠解決本港電子廢物問題,環保署應盡快為《電器及電子設備生產責任制》立法,讓電子產品生產商、代理商及零售商繳交「回收處理費」,補貼回收商進行環保處理。另外,儲存電子廢物的機構須有儲存牌照,處理商亦應有處理牌照,以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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