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界是如何墮落的?《明報》世紀版、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碩士課程及獨立媒體(香港)現正為選舉籌組民間論壇,詳情請留意《明報》及本網站消息。
微觀香港社會的功能組別化
週四, 2010-08-26 17:23 — 梁寶
「他認為藝發局一向予人閉門造車的印象,而且把資源分配變成主要任務,忽略了整體長遠計劃,他認為引入各藝術組別後的藝發局,不應只為個別界別爭取資源,而是要放眼全局發展。」(《信報》藝發局條例獲立會通過,記者訪問胡恩威評語,1994年5 月4 日)
「有今年文學雜誌的評審委員梁新榮公然表示,『不是你(雜誌)做得好便要資助』,稱香港文學界山頭眾多,若有一本雜誌佔去大部分的資助、或長年受藝發局資助, 就不合乎『公義』。」(鄧小樺:〈藝發局是如何倒退的? ——從雜誌資助管窺藝發局的重重問題〉),2010 年3 月29 日《信報》)
都是白頭宮女話當年。九十年代初的藝術界,有兩樁政策/政治大事——是否爭取加入立法局功能組別和藝術發展局的成立。前者是如何最終成為了長期由霍震霆獨佔的「文化、出版及體育界」怪胎,我已印象模糊。然藝術發展局的醞釀成立,卻一直佔據我大學時代的新聞視野。末代港督史無前例地為殖民地搞文化基建,1993 年找來海外顧問為香港撰寫《藝術政策檢討報告書》,再在財政預算案撥出一億成立藝術發展局,取代成立於1982 年的演藝發展局。那是一個仍有市政局、區域市政局、文娛康樂廣播科、藝術資料及資源中心(ARIC)、文化界聯席會議……的年代。陸恭蕙、文世昌、徐詠璿、胡恩威、曾葉發、蘇耀祖、榮念曾、李錦萍、何慶基、祈大衛、黃清霞、鄭新文、謝俊興、盧景文、靳埭強、蔡仞姿、劉霜陽、梁秉鈞、周永成、林漢堅、王純傑……等仍在《信報》、《星島》、《新晚報》、《明報》、《華僑日報》、《快報》、《年青人週報》、《越界》等大談文化政策。過渡在即,諮詢組織升格為享有獨立行政權力及財政的法定組織,還有一定的「民主成份」!文化界的雀躍可想而知。殖民地政府說了便是,委任以何鴻卿爵士為主席的預備小組,以文康廣播科為負責政策局。官民之間互動緊密,藝術團體發起影子選舉,部份最後由港督接納委任,逐漸確立包括「官首」(局/署代表)及「民間」成員架構,並以藝術媒界為分組原則——終於在1995 年5 月3 日獲立法會通過成為法定組織,由藝術界團體提名代表,加上委任成員,1996 年1 月1 日正式上任,是為首屆香港藝術發展局。
藝發局(藝術發展局原簡稱藝展局,2000年改簡稱為藝發局)草創時期,可說受到末代政府的祝福,首年預算為6,800 萬(1992/93 年兩個市政局的藝術經費才只有5,100 萬;而演藝發展局則為3,514 萬;當時一個半職業舞蹈藝團每年預算才約為50 萬),首個五年計劃以「藝術表達自由、多樣化及多元化、藝術的整體發展、發展香港本地文化」為原則,跨越九七。草創時期的成員頗能超越界別視野甚至具前瞻性。例如1998 年資訊科技廣播局發表電視政策檢討諮詢文件,藝發局隨即提出政策建議;對新實行的版權法和新興的公共藝術作專題介紹;著重研究與發展,出版多項文化政策報告書,至今仍有參考價值;在「新男」事件以至油街藝術村存亡,都是站在捍衛表達自由與生存空間的一端。
幾個致命的關鍵
一、派錢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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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容易守業難,藝發局變成眾矢之的,既有歷史必然,也有人為偶然。如上所言,餓慣了藝術家應如何去分掉6,800 萬肥肉?藝圈那麼小,人脈關係千絲萬縷——誰有權批款?應遵守哪些約束避免私相授受?都是從錯誤中學習。早期的批款程序可說是相當土炮——不分門類以活動項目方式由委員逐單審批,之後全數一次過撥交申請人。未能證實但在藝圈中一度廣為流傳的,是某知名前輩把擬作出版藝評刊物的款項挪用到私人業務上,結果生意失敗,刊物爛尾;也有委員曾批款給同是藝術家的妻子。然公共資助的良性反應,是催生出更多藝術計劃和接到更多撥款申請——但委員都是義務性質的,遇到撥款會議,幾乎要通宵達旦。把大量時間精力消耗在一蚊幾毫的爭拗上,又如何去「捍衛藝術自由」和促進「整體發展」呢?於是,在徵詢過律師意見後,藝發局在 1999 年把資助機制與政策制定及主導計劃拆開,前者由受薪的審批員以不具名的方式斷件計工處理,後者則繼續交由委員負責。
二、官司不斷
是藝術家特別喜歡講道理,還是藝術家搞行政注定一塌糊塗?前述審批員制度衍生成繁複的申請、審批以至查核程序,除了是韋伯式的程序理性勝利之外,還與藝發局官司不斷或受資助者濫用公款有關。對藝發局公信力最大衝擊是文學藝術小組委員會主席胡志偉,1995-96年誇大其負責刊物《香港筆會》印刷量,騙取 56萬9000多元作其他文學推動用途。其後2001年小交響樂團前總監余漢翁遭廉署撿控,於1997-99年虧空公款620萬,以支薪方式發放予妻子。最慘是文藝活動財政向來捉襟見肘,並無專款專用概念,案件只屬冰山一角。於是藝發局不得不徵詢廉署意見,收緊撥款程序——專款專用、提交報價單、制定薪酬指引、撥款分期開票、尾數要待計劃報告及帳目獲通過查核後才發放給申請人。各種防君子難防小人的機制,終令藝術界怨聲載道。
我這個白頭宮女也做過幾年審批員,常見情況是明明被批得一文不值,提案最終還是獲得批款;而被打高分的又跌落十八層地獄。同儕保密審批原是保障公平的機制,用在追求卓越的藝術行頭,卻變成平均——甚至平庸主義的實踐。何況更加難纏而「蝦碌」的不是錢而是程序——王銳顯便曾兩度投訴及控告威尼斯雙年展徵案程序出錯。第一次是2003 年由Para/Site 以「寄穴」提案勝出。場館面積由前屆3,500 呎縮小至1,076 呎,藝發局並沒有通知王銳顯,王認為此舉導致甄選過程不公平,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甄選結果及賠償,結果藝發局敗訴。第二次則在去年由 Tobias Berger 策劃白雙全的「製造(完美的)世界」,循局內機制上訴, 「成功」阻延了計劃開展。
三、選民與界別樊籬
沒有公共資助的年代藝術界尤可相濡以沫,有了藝發局即從此天下多事。如今重看,藝術家之從廣闊的文化視野掉入金錢與權力之爭的幻局,也許正與整個香港社會功能組別化有關——1992 年文化界爭取功能議席,其選民基礎大抵正是以狹義的媒界或行頭為界線,包括戲曲、舞蹈、戲劇、電影、寫作、音樂、電台、舞台技術、電視、錄像、視覺藝術、漫畫、文化研究、設計。入局不成,變成資源之爭。就手頭資料作一點粗陋的論述分析:1993 年8 月27 日《信報》刊登了一群視藝工作者對「臨藝局」組成表達不滿的廣告聲明,當中指出文康廣播科的選民資格及委員成份厚此薄彼,向演藝媒介傾斜。因而要求十三個議席應包括「藝術界各類不同之功能組別。而每一類界別只能有一個代表席位,其中必須包括視覺藝術界及文學界代表。」共六十二個聯署個人及團體,當中包括已逝世的蔡浩泉、唐景森、夏碧泉、麥顯揚;和現已不再或不太活躍的李錦萍、王純傑、曾偉恆、毛文羽、陳松光;和仍為藝術界「揸fit 人」的文樓、劉小康、呂豐雅等。公平原是美德,但這實在令我想起上屆選舉論壇,那些只為三數萬元撥款而焦急地著候選人要獨為自己界別爭取比其他組別更多資源的選民。
四、特區政治
有怎樣的選民便有怎樣的議會。如何決定誰有投票權,大抵已說明瞭選舉的結果。別誤會我要在這裡提出政府的陰謀論,引入左派團體。而是香港唯一專責藝術的獨立法定組織,為什麼只向藝術生產者問責,而不是向普羅藝術消費者——市民負責?在普及與專業之間,藝術界明顯選擇了後者,影響所及不但收窄了選民基礎而使得藝發局多半像個行會組織,亦同時鞏固了後過渡期以至遺禍特區年代、以職業為界的功能組別政治。更可惜的是,向專業傾斜,並未能讓藝發局「遠離群眾」,破格出新。較前瞻性的藝術社團不是朝生暮死,便是不屑經營會員名冊。散兵游勇的藝術家往往不是跟公投一樣對選舉毫無興趣,便是到了選舉才發現自己沒有選民資格。相反,不少歷史悠久而且善於聯誼的組織卻成為左右大局的票倉。於是選舉不單成了左、中、右之爭,更成了專業與業餘、傳統與當代大混戰。
當然,倒行逆施的還有特區政府。2001/02年藝發局受「拆局」(兩個市政局)以至整個文化藝術架構重組而被「雪藏」—— 先是因文康廣播科解散而被撥由民政局掌管,後由於當時主席何志平發表「養懶人」言論:他表示有百萬藝團收了錢不演出,藝發局要洗脫「藝術綜援局」及「藝術豬肉局」形象,必須重組云云。峰迴路轉的是藝團遭削資在即,何志平意氣風發,料文化委員會主席為囊中物之際,卻突然殺出個張信剛,與藝發局成兩頭馬車。實際是張與何明爭暗鬥,最後兩個組織合併不成,無法成為兼具制定政策與撥款權力的「文化藝術局」。隨後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何志平受董特首重用,從藝發局主席擢升到民政局長,然而2003 年七一之後董特首下台,肥何不被曾特首重用,2007 年黯然離開官場。然而經何志平一任,藝發局自此被收伏於民政局的強勢領導之下並沒收兵器。自2004-05 年度撥款有減無增,一直難破2 億大關。扣除主導計劃,能直接落入民間的款項就更少。
藝術撥歸民政範疇,本來並無不妥。不過正當各地紛紛打破公共與商業壁壘,推動創意產業,不再以牟利和非牟利為界,成立各種推動機構時,藝發局卻被框限在低層次的民政架構之內。加上作為主導者還是資助者的角色,在資源侷促下更加難以找取平衡。處方與局方急欲與產業接軌,卻欠缺彈性及相關經驗。例如 2003 年與香港電台和廣九鐵路推出的「藝力無限─創意列車設計活動」,既無創作費,版權更由主辦單位所擁有,條件苛刻。藝發局自「不養懶人」後,變成帶頭剝削藝術家的販子。
結論:我們真的是敵人嗎?
細數十五年血淚史,不是要搜索黑材料,更不是要挑起又一場世代之戰。而是藝發局落得缺乏財力與公信力的下場,人人有責。選舉在即,不禁要問:「我們真的是敵人嗎?」何況選舉機制,是不同界別選民均有權選出其他界別委員——換句話說,與其籠裡雞作反,不如翻身越過牆,提升政策辯論水平,「凝聚藝術發展的社會共識和協調行動,推動香港成為亞洲的文化重鎮,促進本港藝術的蓬勃發展,讓香港成為藝術人才匯聚之都」。(擇自藝發局官方網頁的「本局使命」)
資料整理:小西、楊毓瑋
同日刊《 明報》 D04 「 副刊世紀」 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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