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05, 2009

茁壯行動

茁壯精神 長存不息
2009年1月5日
【明報專訊】茁壯行動過去5年共籌得超過2300萬元,作為教育經費去支援「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ARS)病患、康復者及不幸病故者的下一代。行動已到達尾聲,剩餘的捐款由茁壯行動委員會根據茁壯行動訂立的教育援助撥款指引,撥捐相關的慈善機構或團體,並將委託鄭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最後核數。終結核數報告將於2009年首季刊於《明報》。

5年來支援SARS病患子女
2009年1月5日
【明報專訊】2003年3月,香港爆發SARS,受感染的市民日漸增多,學校一度需要停課。

SARS肆虐,不單對病患者家庭構成沉重經濟負擔,更影響下一代的教育經費。有見及此,2003年5月1日,香港演藝人協會與《明報》攜手策劃「茁壯行動」,以期為香港增添凝聚力和關懷,藉捐款支援SARS病患者子女的教育經費,幫助他們繼續學習成長。

香港演藝人協會率先捐出港幣50萬元,希望掀起愛心效應,並呼籲各界加入「茁壯行動」,共解善囊,集腋成裘。結果共籌得23,150,452元(500,000+22,650,452元)善款。

「茁壯行動」受惠對象包括:

(1)家庭成員因染上SARS而引致死亡,並因此而引致家庭經濟出現困難者之直屬子女。

(2)家庭成員因染上SARS而在治療或康復,但因此病患而引致家庭經濟出現困難之直屬子女。

(3)病患者及其直屬子女均須為香港居民。

合資格者可透過醫院或家庭服務中心社工申請茁壯善款,作為教育經費,繼續如常學習。

為了確保茁壯善款恰當運用,「茁壯行動」委員會對於撥款用途的申請設定了清晰的指引:

(1)撥款之申請可提供每名子女以3個月為一期的教育援助費用,可以持續再次申請,上限4期,每期最高之申請撥款為港幣12,000元。

(2)所撥款之教育費的用途包括學費、書簿費、校服及文具、補習費、教學用的設備、車船及校內膳食等一貫基礎學習的費用。

(3)必須申報已領取或申請中的其他相關教育援助撥款。

(4)申請人須為病患者之直屬親屬/監護人/委託人。

(5)必須用於該名受SARS影響之子女的教育費用上。

(6)如有違反上述承諾,主辦單位保留收回撥款的權利。

「茁壯行動」撥款申請原定運作一年,以解SARS病患者的子女教育經費燃眉之急,但鑑於SARS病患者康復後仍因後遺症影響工作能力,而他們子女的學業不應因此而受阻,「茁壯行動」委員會遂議決合資格的有實際需要者可為教育開支持續提出申請,不設限期,直至茁壯善款用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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