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救災資金將進行審計 (11:22)
2008年5月16日
為確保救災資金、物資按要求及時到位、嚴格管理和合理使用,審計署決定審計汶川地震的救災資金和物資。
此次審計的重點是:查處滯撥、滯留救災資金和物資等影響災民生活和災後重建等問題,促進救災資金和物資及時、足額下撥;查處人為隨意分配、優親厚友等問題,促進救災資金和物資分配的公開、公平、公正;查處擠佔挪用、貪污、私分、剋扣救災資金等問題,促進救災資金專款專用;查處損失浪費和弄虛作假等問題,促進救災物資規範採購和有效管理;查處隱瞞、截留、挪用捐贈資金和倒賣捐贈物資等問題,促進完善社會捐贈管理運行機制,提高捐贈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效果。
審計署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組織精幹力量,按照救災資金和物資撥付、分配、管理和使用的進度,及時跟蹤審計,確保高品質、高水準地完成審計任務。
在審計中,要確保和促進救災資金和物資的撥付和使用;審計人員要嚴格審計紀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認真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主動關心、幫助和促進各地各部門的救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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