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君抨教統局手段卑鄙[11:19]
2005/07/02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表示,教統局用卑鄙的手段強逼教會學校,提早遵守校本條例。
陳日君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發表題為「我們是夥伴,不是敵人」的文章,他指出,去年在立法會通過校本條例,讓他們輸了一仗,但在教會反對下,他們並沒有輸光,因為政府同意,法例的執行限期是2010年,而且在2008年立法會要對條例作出檢討,又可能將限期延至2012年。
陳日君說:「法例通過,教統局當然高興,但明顯地他們從來沒有誠意接受這法例的「內在保留」,現在贏了第一場仗就趕盡殺絕,用卑鄙的手段強逼我們立刻就範,去遵守那條我們按法例直到2010年才要遵守的法例。」
陳日君更指教統局使出三「招」:(一)從2005-6年度開始,凡將校董會法團化的學校可以每年得到35萬的「開動費」,直至2008-2009年度,以後 就沒有了。這明明針對他們決定在2009-2010才把校董會法團化的辦學團體。即是說,政府要獎勵聽話的,變相懲罰他們。這種厚此薄彼做法,絕不公道。(二)政府為已有不少法律保障的法團化校董會買了責任保險,卻並沒有考慮為很少法律保障的非法團化的校董會買保險。(三)政府提議讓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靈活運用 某些資金:在一個名堂下用不盡的資金不必還給政府,可以自己決定把它用在另一名堂下。這靈活性和自主權是好的,但對所有學校該一視同仁,陳日君質疑為甚麼 不給些現在未將校董會法團化的學校。
陳日君更批評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為證明沒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容易濫用公款,竟爆料說每年抽樣審核一百間學校賬目,有一成至一成半有嚴重問題。這說法簡直有誹謗之嫌,他去信追究,羅太還未能給他一滿意的簽覆。
陳日君說:「教會出錢出力,幾十年來幫政府負擔教育的責任,也頗得到社會的認同,現在政府完全不當我們是夥伴,當我們是敵人,似乎把我們恨之入骨,誰能明白這荒謬的情景,你說我們怎能不傷心?」
他強調,如政府一意孤行,他們不能逆來順受,只能採取法律的行動去爭取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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